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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华荣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量: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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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20-016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宁远华荣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制人
张敏元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宁远华荣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朝辉
项目地理位置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十里铺工业园内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现场调查人员
张敏元、祝健
调查时间
2020719
建设单位陪同人
刘朝辉
采样检测人员
祝健、罗友顺
建设单位陪同人
刘朝辉
采样检测时间
2020725日-2020727
评审专家
戴贵生、李佐芬、贺平安
评审时间
2020918
 
二、单位简介
宁远华荣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于20108月成立,厂址位于宁远县十里铺工业园内,总投资2000万美元,占地面积238.63亩,属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现主要生产世界品牌“思凯捷”休闲运动鞋。用人单位劳动定员2300余年产量可达300万双以上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单元
单元
工序/车间
岗位/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
人数
接触时间及频度
生产单元
鞋面生产
裁断组
裁断岗
粉尘(棉尘)、噪声
282
8h
刷胶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
12
8h
贴补岗
12
8h
削皮岗
棉尘、噪声
85
8h
针车组
喷胶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噪声
35
8h
捶平岗
噪声
130
8h
高周波岗
噪声
72
8h
热熔岗
噪声
6
8h
冲孔岗
噪声
44
8h
针车岗
棉尘、噪声
668
8h
台板印刷
印刷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
24
8h
鞋底生产
贴合线
刷胶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噪声
24
8h
拳头机岗
噪声
6
8h
修边岗
噪声
12
8h
整理线
打粗岗
其他粉尘、噪声
8
8h
光照线
刷药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噪声、高温
12
8h
水洗线
水洗岗
4
8h
成型生产
成型线
刷胶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
80
8h
压底岗
噪声
20
8h
压帮岗
噪声
20
8h
成画线岗
噪声
20
8h
冷热定型岗
高温、噪声
10
8h
烫平岗
噪声
10
8h
蒸湿岗
噪声
10
8h
公辅单元
 
调胶房
调胶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噪声
4
4h
喷漆房
喷漆岗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烷、甲醛、噪声
1
1h
空压机房
巡检
噪声
1
1h
木工房
木工
木粉尘、噪声
1
2h
维修间
维修工
电焊烟尘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紫外辐射臭氧、噪声
1
1h
配电房
电工
工频电场
3
0.5h
发电机房
柴油、工频电场、噪声
5min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检测地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工种或岗位
CTWACSTEL或LEX,8h检测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一厂裁断1#、2#、3#
棉尘
裁断岗
3
0
噪声
3
0
一厂削皮1#、2#、3#
棉尘
削皮岗
3
0
噪声
3
0
一厂针车1#、2#、3#
棉尘
针车岗
3
0
噪声
3
0
二厂裁断1#、2#
棉尘
裁断岗
2
0
噪声
2
0
二厂削皮1#、2#
棉尘
削皮岗
2
0
噪声
2
0
二厂针车1#、2#
棉尘
针车岗
2
0
噪声
2
0
组底厂整理工位1#、2#、3#
其他粉尘
整理岗
3
0
噪声
3
3
一厂裁断刷胶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岗
1
0
噪声
1
0
一厂裁断贴补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贴补岗
1
0
噪声
1
0
一厂印刷台1#、3#、5#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印刷岗
3
0
噪声
3
0
一厂喷胶工作台1#、3#、5#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喷胶岗
3
0
噪声
3
0
一厂成型一次刷胶1#、3#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
2
0
噪声
2
0
一厂成型二次刷胶1#、3#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
2
0
噪声
2
0
一厂调胶房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调胶岗
1
0
噪声
1
0
一厂调墨房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调墨岗
1
0
噪声
1
0
二厂印刷工作台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印刷岗
1
0
噪声
1
0
二厂成型一次刷胶1#、3#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岗
2
0
噪声
2
0
二厂成型二次刷胶1#、3#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岗
2
0
噪声
2
0
二厂调胶附附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调胶岗
1
0
噪声
1
0
组底厂贴合线刷胶1#、3#、5#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刷胶岗
3
0
噪声
3
0
组底厂调胶房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调胶岗
1
0
噪声
1
0
组底厂水洗入口处、水洗刷药处、水洗出口处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清洗岗
3
0
噪声
3
0
辅助车间喷漆房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烷、丙酮、丁酮、甲醛
喷漆岗
1
0
噪声
1
0
一厂针二组捶平机
噪声
捶平岗
1
1
一厂针十六组捶平机
噪声
捶平岗
1
1
二厂针七组捶平机
噪声
捶平岗
1
1
二厂针二十组捶平机
噪声
捶平岗
1
1
一厂高周波机
噪声
高周波岗
1
0
二厂高周波机
噪声
高周波岗
1
0
一厂冲孔机
噪声
冲孔岗
1
1
二厂冲孔机
噪声
冲孔岗
1
1
组底厂贴五组拳头机
噪声
拳头岗
1
0
组底厂贴二组拳头机
噪声
拳头岗
1
0
组底厂贴三组修边机
噪声
修边岗
1
0
一厂成二组压底机
噪声
压底岗
1
0
二厂成二组压底机
噪声
压底岗
1
0
一厂成一组画线机
噪声
画线岗
1
0
二厂成一组画线机
噪声
画线岗
1
0
一厂成二组冷热定型机
噪声
定型岗
1
0
二厂成二组冷热定型机
噪声
定型岗
1
0
一厂成二组烫平机
噪声
烫平岗
1
0
二厂成二组烫平机
噪声
烫平岗
1
0
一厂成一组蒸湿机
噪声
蒸湿岗
1
0
二厂成一组蒸湿机
噪声
蒸湿岗
1
0
一厂成二组压帮机
噪声
压帮岗
1
0
二厂成二组压帮机
噪声
压帮岗
1
0
一厂空压机
噪声
巡检
1
0
二厂空压机
噪声
1
配电室
工频电场
电工
1
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
受生产工艺限制,大部分的调胶、刷胶、印刷、喷胶、裁断等工序产生的尘毒为工人直接接触。
2
建筑卫生学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一厂、二厂捶平岗、冲孔岗噪声检测结果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4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一厂、二厂捶平机、冲孔机未设置隔声、消声等降噪设施
5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
6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体检率、体检项目存在不足;
未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基本符合
部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8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妇女卫生用室设置不合理。
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11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符合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13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14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不符合
职业卫生档案不健全,大多档案材料未及时归类存档。
1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目录》第二大类制造业的(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的制鞋业,同时根据接触苯等高毒物质和致癌物的特性,结合本项目化学毒性、岗位接触人数、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我公司评价组确定该建设项目须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整改措施
1
职业病防护措施
1)一厂、二厂捶平机、冲孔机的操作岗位出现噪声超标现象,现场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一厂、二厂针车裁断车间、成型车间现场设备布置较密集、数量较多产生的机械性噪声相互叠加严重,导致整个车间噪声偏高,同时公司为了调节员工工作情绪,车间内布置了音响设施,间接加强了车间噪声强度,建议用人单位从控制噪声源头着手,对部分设备安装消音器或采取隔声措施;加强所有机械设备的润滑维护保养,适当降低设备产生的机械性噪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换一批老旧设备;采取中间休息方式替换音响的功能,减少噪声产生源。
2)虽然用人单位本次检测的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危害因素未超标,但工人长期在此环境下,身体健康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对于印刷、喷、涂、刷胶工序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自动喷、涂、刷胶机,减少工人手工操作。
3)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工人不得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未开启的情况下作业,不能无故停开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已损坏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2
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根据所从事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签订合同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职业病患者不得录用;离岗时应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的要求执行。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应当根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个体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应根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凿岩爆破岗位接触手传振动,应配备双层防振手套。
用人单位发放了口罩、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但现场发现部分员工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建议用人单位针对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正确佩戴和维护保养等进行系统培训,并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督促员工做好个体防护,降低身体健康损害风险。
 
4
职业卫生管理
用人单位应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将已有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分类整理成不同子档案并健全各个子档案的内容。
5
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在各生产车间办公室设置2把及以上的应急照明灯具。
6
其他措施及建议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须定期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运行后每三年进行一次现状果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及时检修应急事故通风设施,保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次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桶、槽、罐或管道检修作业应按照密闭作业的基本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对于密闭空间作业的应双人或多人操作,对清洗剂要了解其毒性资料。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的要求,每年进行至少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6)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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