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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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FS-2019-003 | 评价类别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项目名称 | 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水溶性环保型压敏胶生产线建设项目与电子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立帮 | 项目地理位置 | 湖南省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祁东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 | ||
调查时间 | 2019年11月4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立帮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
评审专家 | 戴贵生、贺平安、李佐芬 | ||
评审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 |
二、单位简介
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兴园大道,于2015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从事电子材料、胶带、汽车内饰材料、保护膜、线路板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服务。
为了适应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迎合市场的需求及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厂建设一条水溶性环保型压敏胶生产线和电子材料生产线。该项目已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于2015年7月22日,经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并下发《关于下达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祁发改备案﹝2015﹞25号);于2019年10月17日,经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30426-29-03-036645,并下发《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水溶性环保型压敏胶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三、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 单元 | 评价 子单元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所在岗位 | 来源 | 预测接触时间/周期 | ||
压敏胶生产单元
| 纯水 装备 子单元 | 噪声 |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 ||
乳化 子单元 | 噪声,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丙烯酸丁酯 | 投料岗位、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乳化剂所用的化学物质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 2h/d, 6d/w | |||
聚合 子单元 | 噪声、高温、 过硫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焦硫酸钠、 过氧化氢 | 投料岗位、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聚合反应为放热反应;乳化反应后液残留;引发剂过硫酸钠不稳定,在加热等调解下可能分解生产焦硫酸钠、过氧化氢。 | 2h/d, 6d/w | |||
中和 子单元 | 氨、噪声、过硫酸钠、十二烷基苯硫酸钠、焦硫酸钠、过氧化氢、高温 | PH调节、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聚合反应为放热反应;乳化反应后液残留;聚合反应引发剂后液残引起的分解产物;中和调节使用氨水进行PH调节。 | 2h/d, 6d/w | |||
后处理 子单元 | 高温、噪声、 甲醛次硫酸钠、甲醛、叔丁基过氧化氢、甲醛、硫化氢、 丙烯酸丁酯 | 投料岗位、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聚合反应不完全仍有少量单体存在;后处理使用到的氧化剂和还原剂;甲醛次硫酸钠高温下具有还原性,分解产生甲醛、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聚合反应生产的压敏胶主要有害成分。 | 2h/d, 6d/w | |||
性能 调整 子单元 | 噪声、高温、二辛基磺化琥珀酸钠、非甲烷总烃、 丙烯酸丁酯 | 投料岗位、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各助剂挥发物;压敏胶主要有害成分;反应釜周围高温热辐射。 | 2h/d, 6d/w | |||
胶带生产单元
| 印刷 子单元 |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醇酸树脂,高温,噪声 | 油墨 调配岗位 | 未单独设置,受印刷机设备运行影响和印刷油墨挥发影响。 | 2h/d, 6d/w | ||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醇酸树脂,高温,噪声 | 印刷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油墨挥发出的有害成分。 | 6h/d, 6d/w | ||||
涂布 子单元 | 丙烯酸正丁酯、 高温、噪声、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 醇酸树脂 | 机头、机尾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高温;涂布过程中胶水挥发出的主要有害成分、油墨若未烘干,可能残留的有害成分。 | 6h/d, 6d/w | |||
烘干 子单元 | 噪声、高温 | 烘干炉 巡检 | 烘干炉位于涂布机组的上端中后段,受涂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烘干炉产生的高温热辐射。 | 2h/d, 6d/w | |||
纸管制作子单元 | 其他粉尘、 噪声 | 纸管制作 岗位 | 浆糊采用玉米粉加水进行搅拌;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6h/d, 6d/w | |||
切管 子单元 | 噪声 | 切管操作 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6h/d, 6d/w | |||
分条 子单元 | 噪声 | 分条机 操作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6h/d, 6d/w | |||
包装 子单元 | 噪声 | 包装操作 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6h/d, 6d/w | |||
公用 辅助 系统 单元
| 供配电 子单元 | 工频电场 | 巡检岗位 | 电网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 | 2h/d, 7d/w | ||
原料 储罐 | 丙烯酸丁酯 | 巡检岗位、开泵岗位 | 原料储罐储存丙烯酸丁酯,在开泵、阀门时,巡检作业时可能接触到丙烯酸丁酯挥发物。 | 2h/d, 7d/w | |||
产品 储罐 | 丙烯酸丁酯 | 巡检、 开泵岗位 | 压敏胶成品挥发时主要有害成分。 | 2h/d, 7d/w | |||
氨水储罐 | 氨 | 巡检、 开泵岗位 | 跑冒滴漏引起。 | 2h/d, 7d/w | |||
3#原料仓 | 过氧化氢,叔丁基过氧化氢,乙醇,过硫酸钠 | 配料、称料、领料岗位 | 原料储存场所含有的化学物质。 | 2h/d, 7d/w | |||
成品仓 | 非甲烷总烃 | -- | 叉车和货车进行货物搬运时柴油或汽油产生的尾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 -- | |||
1#、2#原料库 | 十二烷基本磺酸钠,甲醛次硫酸钠,琥珀磺酸二辛酸钠盐,矿物油雾 | -- | 原料库物料挥发。
| -- | |||
供汽 子单元 | 噪声、高温、甲烷、一氧化碳 | 巡检岗位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高温;燃气挥发甲烷 | 2h/d, 6d/w | |||
水处理 子单元 | 明矾,丙烯酸正丁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 | 明矾投料、巡检岗位 | 污水沉淀池位于涂布车间外隔墙位置,受涂布车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污水采用明矾进行沉淀;涂布废水中仍含有一定的压敏胶残留物、油墨残留物;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无
四、预期效果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第六条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特性,结合建设项目化学毒性、岗位接触人数、类比企业的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次评价确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建设项目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要求。
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文件要求,设计采用了防尘、防毒、防暑、防噪、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警示标识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
综合本项目设计采取的防护措施情况和经验分析,预计本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大部分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采纳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建议及专家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在后续设计、施工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情况下,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中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能够达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目的。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专篇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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