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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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ZP-2015-019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常宁市沿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王洁蓉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常宁市沿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小球 | 项目地理位置 | 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有色金属工业园内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洁蓉 | ||
调查时间 | 2016年4月12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小球 |
采样检测人员 | 李润环、张敏元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学先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8月22日 | ||
评审专家 | 周星火、邹观湘、李强 | ||
评审时间 | 2016年11月9日 |
二、单位简介
常宁市沿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11年5月出台的《常宁市水松地区涉重金属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停产一段时间后于2015年10月整合重组搬迁入水口山有色金属工业园。
用人单位自建成投产以来,生产运行情况良好,主要生产设备、工艺、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等均能满足要求。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的除尘器、机械通风、减振降噪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 工序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产生原因 | 存在地点 |
一、生产单元 | ||||
a)氧化锌生产子单元 | ||||
1 | 配料 | 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 | 原料铲运、落料 | 原料库、下料口 |
2 | 上料 | 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 | 原料输送、落料 | 上料口、给料机 |
3 | 煅烧 |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锌、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 焙烧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可因管道、阀门密闭不严逸散至工作场所空气中 | 回转窑周围 |
高温 | 焙烧过程产生 | |||
4 | 冷却、收尘 | 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氧化锌和铅尘 | 落料、粉尘逸散 | 沉降室收料口、布袋收尘落料口 |
b)硫酸锌生产子单元 | ||||
1 | 低酸浸出 | 氧化锌、生石灰 | 投料时产生 | 浸出槽投料口 |
硫酸 | 化学反应时硫酸雾逸散 | 浸出槽 | ||
2 | 浆化洗涤 | 硫酸 | 化学反应时硫酸雾逸散 | 浸出槽 |
3 | 置换除铜镉 | 其他粉尘(锌粉) | 投料时产生 | 净化槽 |
砷化氢 | 化学反应产生 | |||
4 | 蒸发结晶 | 噪声 | 搅拌槽和水泵等设备运行 | 蒸发槽 |
高温 | 热油管为生产性热源 | |||
5 | 脱水干燥 | 噪声 | 甩干机等设备运行 | 甩干机、烘干窑 |
高温 | 烘干窑为生产热源 | 烘干窑 | ||
二、公辅单元 | ||||
1 | 供电 | 工频电场 | 配电设备运行 | 配电房 |
2 | 供热 |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煤尘 | 燃烧过程中 | 锅炉房 |
高温 | 锅炉为生产热源 | |||
3 | 贮运 | 硫酸、双氧水 | 因物料输送过程中机泵、管道及阀门密闭不严而逸散 | 硫酸储罐、双氧水储罐 |
煤尘、氧化锌粉尘、其他粉尘(含锌废渣粉尘、硫酸锌粉尘) | 物料装卸,二次扬尘 | 原料库、成品库 | ||
4 | 检测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消解过程释放出来 | 化验室消解区 |
氧化锌、其他粉尘(含锌废渣、硫酸锌)、噪声 | 振动磨运行过程 | 化验室制样区 | ||
5 | 三废处理 | 其他粉尘(氢氧化钙) | 投料时产生(脱硫处理) | 脱硫塔投料处 |
氢氧化钠 | 投料时产生(硫酸雾处理) | 硫酸雾处理设施 | ||
其他粉尘(硫化钠、PAM) | 投料时产生(生产废水处理) | 废水处理投料区 | ||
6 | 维修 | 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噪声 | 砂轮、焊接等维修作业 | 维修房 |
注:接害岗位根据工人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及作业场所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确定;噪声检测结果(等效声级)大于80dB(A)的岗位定为噪声作业。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定点检测 | CTWA及LEX,8h检测 | CTWA及LEX,8h检测合格率 | ||
检测 点数 | 超标 点数 | 检测 数量 | 超标 数量 | ||||
1 | 化学因素 | 煤尘 | 7 | 0 | 4 | 0 | 100% |
2 | 生石灰 | 1 | 0 | 1 | 0 | 100% | |
3 | 其他粉尘 | 3 | 0 | 3 | 0 | 100% | |
4 | 铅及其化合物 | 3 | 3 | 2 | 2 | 0% | |
6 | 镉及其化合物 | 2 | 0 | 1 | 0 | 100% | |
7 | 砷及其化合物 | 2 | 0 | 1 | 0 | 100% | |
8 | 氧化锌 | 5 | 0 | 4 | 0 | 100% | |
9 | 砷化氢 | 1 | 0 | 1 | 0 | 100% | |
10 | 二氧化氮 | 6 | 0 | 3 | 0 | 100% | |
11 | 二氧化硫 | 6 | 0 | 3 | 0 | 100% | |
12 | 一氧化碳 | 5 | 0 | 1 | 0 | 100% | |
13 | 硫化氢 | 1 | 0 | 1 | 0 | 100% | |
14 | 硫酸 | 1 | 0 | 1 | 0 | 100% | |
15 | 物理因素 | 高温 | 6 | 1 | 4 | 1 | 75% |
16 | 噪声* | 18 | 1 | 14 | 1 | 93% | |
17 | 工频电场* | 1 | 0 | - | - | - | |
注:表中标注*的为等效连续平均强度的概念。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 |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 符合 | - |
2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3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氧化锌车间司炉工和布袋工岗位铅及其化合物和高温检测结果、硫酸锌车间放料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
4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回转窑设备密闭性不良;回转窑控制室没有采取隔热措施,无法作为工人休息降温的场所;硫酸锌车间有害气体探测仪安装位置不合理。 |
5 | 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硫酸锌车间浸出区少冲淋洗眼设施,休息室没有担架和氧气瓶等常用急救设施;未编制专项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 | 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7 |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氧化锌车间配备的防护口罩不具备油性颗粒物阻隔效果;硫酸锌车间配备的防毒口罩不具备无机气体和酸性气体的阻隔效果;部分岗位配备的纱布口罩不具备相应的防尘效果;噪声作业岗位未配置防噪耳塞;维修工岗位未配置防尘毒复合型口罩。 |
8 | 辅助用室 | 符合 | - |
9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0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1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 基本符合 |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设置得过于集中,没有设置在相应的作业岗位上;部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卡设置不齐全。 |
12 | 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
13 | 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还未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
15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不符合 | 既往未开展职业卫生评价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用人单位属于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业,细分为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组织管理
a)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每个作业岗位上均设置警示标识,在生产车间醒目处设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参见表完善告知卡的的设置。
职业危害告知卡设置一览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类别 | 设置数量 |
1 | 氧化锌车间回转窑 |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各1块 |
2 | 硫酸锌车间浸出区 | 砷化氢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1块 |
b)用人单位今后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同时和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c)在确保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班制。
工程技术
a)经现场检测,氧化锌车间铅及其化合物超标,建议加强设备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的发生。
b)建议氧化锌车间回转窑控制室采取隔热措施,为司炉工提供休息降温的场所或采取其他的防暑降温措施。
c)建议硫酸锌车间在线空气监测仪布置在作业岗位附近,及时监测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健康监护
a)建议用人单位今后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使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能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可参见附件E。
b)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第49号)第十九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转换岗时的体检记录和汇总资料;职业禁忌的处理情况;职业病人的诊治情况;作业人员劳动制度及其调整情况;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并建立一人一份档案。
个体防护
a)建设用人单位建议用人单位为氧化锌车间司炉工岗位配发防护因数为10的油性颗粒物防护口罩;为硫酸锌车间置换岗位配发无机气体和蒸汽防护口罩、给浸出岗位配发酸性气体和蒸汽防护口罩;为硫酸锌车间包装岗位、锅炉房等岗位作业人员配备3M防尘口罩代替纱布口罩;为维修工配备防尘毒复合口罩;为硫酸锌车间放料工岗位配备防噪耳塞。
b)建议用人单位采购个人防护用品中,选择相应等级具有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检验合格证等信息的个人防护用品。
c)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并指导作业人员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救援
a)用人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参考表7-2)编制专项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建议用人单位值班室或休息室可配备担架、氧气瓶等常用急救设施。
持续改进性建议
预防性告知
a)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b)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c)对于今后职业健康体检中可能发现的疑似职业病应及时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对于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给予治疗等处置。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给予调离岗位,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及时做好复查工作。
五、专家评审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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