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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量: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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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安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KP-2014-004

评价类别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名称

衡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编制人

彭波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衡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项目地理位置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蔡伦路36号

 

现场调查人员

彭波、雷松龙、赵怿

调查时间

2014年11月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明

采样检测人员

李友苏、张敏元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明

采样检测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评审专家

邹观湘、唐文清、罗清海

评审时间

2015年4月30日

 

 

 

二、单位简介

公司原名衡阳帅府水泥有限公司,2011年更名为衡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衡阳市衡东县荣桓镇的清泉村,该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开始试运行。水泥生产线采用国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设备及自动化控制技术,达到“低投资、高效益、低排放、高效率”的目标。项目投产后,年可生产水泥160万吨以上,可实现年产值2.7亿,创税利约2755万元。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分布情况

序号

评价单元

工种/地点

接触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接触人数

接触时间

(h/d)

1

原料单元

验收员

其他尘、噪声

直接

15

8

2

过磅工

其他尘、噪声

直接

13

8

3

石灰石破碎

石灰石粉尘、噪声

直接

3

8

4

石灰石入圆堆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3

2

5

辅材破碎

其他尘、噪声

直接

3

8

6

辅材堆取料

其他尘、噪声

直接

9

8

7

石灰石堆取料机

石灰石粉尘、噪声

直接

3

8

8

石灰石入调配库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3

2

10

辅材入调配

其他尘、噪声

巡检

3

2

11

原料调配库底

其他尘、噪声

直接

3

8

12

生料磨

其他尘、噪声

直接

9

8

13

烧成单元

窑尾、窑中

SO2、CO、氮氧化物、高温及热辐射、其他尘、噪声

巡检

6

2

14

窑头

SO2、CO、氮氧化物、高温及热辐射、其他尘、噪声

巡检

6

2

15

制成单元

煤磨

煤尘、噪声

巡检

6

2

16

水泥磨

水泥尘、噪声

巡检

9

2

17

水泥库

水泥尘、噪声

直接

3

8

18

制成调配库底工

矽尘、噪声

直接

3

8

19

混合材破碎

矽尘、噪声

直接

3

8

20

破碎地坑

矽尘、噪声

巡检

3

2

21

混合材库

矽尘、噪声

直接

6

8

22

孰料库底放料

其他尘、噪声

直接

3

8

23

孰料入调配库(散装库)

其他尘、噪声

巡检

3

2

24

熟料散装放料

其他尘、噪声

直接

3

8

25

巡检工

水泥尘、噪声

巡检

25

2

26

水泥散装放料工

水泥尘、噪声

直接

3

8

27

水泥袋装装车工

水泥尘、噪声

直接

42

8

28

辅助及公用工程单元

中控员

其他尘、噪声、工频电场

直接

20

8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岗位/地点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2014.12.29

2014.12.30

2014.12.31

原料堆棚1

石灰石粉尘(总尘)

1.7

2.6

2.4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原料堆棚2

石灰石粉尘(总尘)

2.3

1.9

2.6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原料铲车

石灰石粉尘(总尘)

1

0.8

0.7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长形堆棚取料机

石灰石粉尘(总尘)

1.1

0.9

0.8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石灰石破碎口

石灰石粉尘(总尘)

5.8

6.4

6.3

石灰石粉尘(呼尘)

5.1

5.3

4.6

辅材破碎口

石灰石粉尘(总尘)

5.4

5.8

5.1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石灰石堆取料机

石灰石粉尘(总尘)

1.1

1.1

1.3

石灰石粉尘(呼尘)

0.8

0.6

0.7

生料调配库底

石灰石粉尘(总尘)

6.3

6.5

6.6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生料磨机

其他尘(总尘)

2.6

2.2

2.5

其他尘(呼尘)

/

/

/

窑头

其他尘(总尘)

0.5

0.8

0.6

其他尘(呼尘)

/

/

/

窑中

其他尘(总尘)

0.5

0.4

0.6

其他尘(呼尘)

/

/

/

窑尾

石灰石粉尘(总尘)

0.7

0.9

0.6

石灰石粉尘(呼尘)

/

/

/

煤磨

石灰石粉尘(总尘)

1.8

1.6

1.5

石灰石粉尘(呼尘)

1

0.9

1.1

水泥磨机

其他尘(总尘)

3.1

2.8

3.3

其他尘(呼尘)

1.2

1.2

1.1

混合材破碎口

其他尘(总尘)

4.3

4.8

4.6

其他尘(呼尘)

3.8

3.6

3.3

水泥库

煤尘(总尘)

1.6

1.8

1.7

煤尘(呼尘)

1.1

1.2

1

制成调配库底

其他尘(总尘)

2.3

2.6

2.4

其他尘(呼尘)

1.8

1.4

1.6

熟料散装

其他尘(总尘)

16.8

16.3

17.2

其他尘(呼尘)

/

/

/

水泥散装

其他尘(总尘)

10.6

11.3

12.4

其他尘(呼尘)

7.3

6.8

7.9

水泥包装

矽尘(总尘)

18

18.6

17.2

矽尘(呼尘)

11.3

11.2

11.9

水泥装货

矽尘(总尘)

22.4

23.6

21.8

矽尘(呼尘)

15.3

14.6

14

中央中控室

其他尘(总尘)

0.5

0.6

0.7

其他尘(呼尘)

/

/

/

注: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对粉尘和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2倍。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分类标准,该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第17小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1项“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结合本项目化学毒性、岗位接触人数、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组确定衡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可以判定:职业病危害严重。

 

建议

措施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 16911-2008)、《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生产阶段以来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和该项目中职业病危害评价不合格项,我们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以下措施与建议:

1、建议企业联系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设计单位,对现有超标岗位(粉尘超标点:水泥包装、水泥散装、熟料散装、水泥装货;噪声超标点:煤磨、水泥磨)的防护设施存在的问题出具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2、尽快建成余热发电项目,使风机及除尘装置能满负荷运转。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规范,使用洒水车在厂区内定时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工作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好防尘口罩和降噪耳塞。

3在氨水罐处配备供气式防护面罩,氨水的装卸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供气式防护面罩,洗眼器布置应尽可能离氨水罐近,但不应在泄漏区内。

4设备维修工程使用电焊进行焊接作业时,焊接过程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能对维修人员造成职业危害。因此,焊接作业最好在露天进行,作业过程注意风向,维修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5、现有的除尘设施运行过程应加强管理。输送皮带及各皮带转载点尽快按照设计要求密闭,留置一定的清扫孔,以减少物料输送及落料时粉尘的逸散。加强除尘器的检修维护,保证收尘器收尘有效,及时有效的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清扫作业场所地面及作业平台的积尘,以减少二次扬尘。合理安排工人的巡检路线,减少工人在易逸散粉尘设备附近的停留时间。

6、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因设备磨损产生的噪声。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应缩短巡检工人在生料辊压机、煤磨、煤磨空压机、窑头篦冷机等高噪声作业点的停留时间;设置隔音操作室来降低噪声对工人健康的影响;进入高噪声作业场所,则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高效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7、企业应在夏季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高温因素进行检测。在夏季要限制操作人员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回转窑附近夏季温度较高,应合理设计工人的巡检路线,减少在设备附近的逗留时间。并加强接触高温危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8、在清理袋收尘布袋时工人应做好防护措施,佩戴防尘口罩;氨水罐进行装卸氨水及其它相关操作时,工人应佩戴供气式防护口罩;液氨使用过程中防止跑、冒、滴、漏。

9职工在进入回转窑或煤仓等设备进行检修,工人进入密闭空间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对煤磨机及煤粉仓等可能产生爆炸的场所要定时清除积尘,注意通风。

10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企业在以后工作中应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查体工作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机构进行。对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完善查体项目。对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须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须及时处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9号令)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重点完善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同时按照49号令中的第十九条,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中应增添“出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现场应采取的避险措施和急救措施”。

1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单独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台帐、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每年委托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单位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企业的概况、使用的原辅材料的名称和用量、中间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产品的名称和产量、生产设备的名称、数量及在车间内的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各车间生产员工总数和男女员工数、每个车间内各岗位的员工总数和男女员工数、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浓度或强度、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各岗位员工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名称、数量及更换的周期、员工更衣室或休息室的设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性健康监护情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员工出现职业性损伤时的处理情况、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内容。

1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的五项原则(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工作适应的原则、健康促进的原则、治疗与康复的原则、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与防护技能教育、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创建有利于工人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五、专家评审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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