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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南阳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量: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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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16-031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耒阳市南阳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制人

王洁蓉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耒阳市南阳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郁文

项目地理位置

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南段

 

现场调查人员

王洁蓉

调查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月中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郁文

采样检测时间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7日

评审专家

贺性鹏、李佐芬、戴贵生

评审时间

2017年6月27日

 

二、单位简介

耒阳市南阳鞋业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8年的台资企业,位于耒阳市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10亩,总投资1.2亿,主要以加工、生产高档雪地靴、沙滩鞋如UGG、TEVA、AHNU、SIMPLE等国际品牌,用人单位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凉鞋200万双、雪地靴150万双。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生产单元/工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生原因

存在地点

裁断加工单元

皮毛粉尘

裁断、削薄过程

裁断、削皮作业位

噪声

裁断机、削皮机运行

甲乙酮、丙酮、丁酮、乙酸乙酯、甲基环己烷

印刷过程

印刷作业位

氯丁橡胶、丁酮、乙酸乙酯、石脑油和二氯甲烷

贴补强、切刀定型过程

贴补强、切刀定型作业位

高频电磁场

高周波对鞋垫进行热压

高周波作业位

针车加工

单元

氯丁橡胶、丁酮、乙酸乙酯、石脑油、二氯甲烷

后套贴港宝、贴内底过程

贴后套、贴内底作业位

噪声

缝合、锤平、定型

针车加工作业位

大底加工单元

橡胶粉尘、手传振动、噪声

打磨过程

打磨作业位

丁酮、丙酮、乙酸乙酯

上处理剂过程

上处理剂作业位

丙酮、丁酮、乙酸乙酯、醋酸甲酯、碳酸二甲酯、聚氨基甲酸酯、二氯甲烷

刷胶过程

刷胶作业位

成型加工

单元

 

丁酮、丙酮、乙酸乙酯

上处理剂过程

大底擦处理剂、鞋面上处理剂、烘干前上处理剂作业位

丙酮、丁酮、乙酸乙酯、醋酸甲酯、碳酸二甲酯、聚氨基甲酸酯和二氯甲烷

刷胶过程

擦胶、贴底作业位

异庚烷、甲基环己烷、庚烷、甲乙酮、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丁酮、二氯甲烷

使用清洗剂

洗鞋面、洗号码作业位

乙酸乙酯、丙酮、丁酮、氟化物、噪声

喷防泼水

喷防泼水作业位

噪声

使用振动刀除胶丝、高压风吹灰过程

除胶丝、吹灰作业位

公辅单元

供电

工频电场

变压器、配电柜变配电过程

配电房

供气

噪声

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

空压机房

贮运

甲乙酮、丙酮、丁酮、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醋酸甲酯、碳酸二甲酯、聚氨基甲酸酯、甲基环己烷、环己烷、异庚烷、庚烷、二氯甲烷、氯丁橡胶、石脑油、异丙醇、氟化物

胶水、处理剂、胶黏剂、清洗剂等原辅料存放、调胶过程

胶水房、

调胶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样品名称

检测点数(个)

超标点数(个)

其他粉尘

1

0

皮毛粉尘

17

0

3

0

甲苯

3

0

二甲苯

3

0

丁酮

13

2

丙酮

15

0

乙酸乙酯

14

0

环己烷

8

0

噪声

37

5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符合

-

2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3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一楼裁控单元、针车单元和成型单元刷胶工序二氯甲烷;二楼成型单元洗号码工序乙酸乙酯超标;针车课锤平机和打磨区岗位噪声超标。

4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印刷、贴后套、调胶及部分刷胶等作业岗位未设置局部通风装置。

5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由于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时间较晚,执行还不够到位,无演练记录。

6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缺少全面性、针对性;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基本符合

接噪岗位未配置防噪耳塞。

8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未在厂区内设置更衣室和妇女卫生室

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由于制度制定时间较晚,相关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执行记录不够完善。

11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a)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b)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数量存在不足

12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起步不久,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存在不足。

1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基本符合

2015年日常检测报告未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4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既往未开展职业卫生评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细分为制鞋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与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本次评价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为严重类


建议

措施与建议

建议整改措施

分类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组织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由于制定的制度较晚,相关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执行记录不够完善。

用人单位应根据安监总局47号令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按年度和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数量存在不足;厂区未设置公告栏和宣传栏。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参见本报告附件L补充完善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在生产区入口设置公告栏和宣传栏。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用人单位今后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同时和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防护设施

印刷、贴后套、调胶及部分刷胶等作业岗位设置局部通风装置

建议在印刷、贴后套、调胶及部分刷胶等作业岗位设置局部通风装置,局部通风设施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有害物质发生源。

个人防护用品

噪声作业岗位未配置防噪耳塞。

用人单位针车工、拉邦工、压机工、压底工等工种作业时可接触噪声,为接噪人员配备配备的防噪声耳塞,如图13-2中3M1270防噪声耳塞、3M1110防噪声耳塞。

调胶工接触的有机气体浓度较大,用人单位配备的活性炭随弃式防护口罩防护效果可能存在不足。

建议用人单位为调胶工配备防毒面具,如图13-1中3M6200防毒面具、保为康3600喷漆防毒面具。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未达到100%,体检项目缺少全面性、针对性,如电工缺少针对工频电场相关的体检项目;高周波岗位缺少针对高频电磁场相关的体检项目;打磨工缺少针对手传振动相关的体检项目。

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要针对各岗位接害因素进行,体检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详见附件F,使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能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不全。

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第49号)第十九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转换岗时的体检记录和汇总资料;职业禁忌的处理情况;职业病人的诊治情况;作业人员劳动制度及其调整情况;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并建立一人一份档案。

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但未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编制专项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参考表7-4)编制专项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针对因火灾意外事故和车间通风不良造成的有害气体急性中毒编制突发事故处理规程。

在应急救援用品和设施方面,除配备了急救药箱外,未配备担架、氧气瓶、呼吸器等常用急救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值班室或休息室可配备担架、氧气瓶等常用急救设施。

辅助用室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厂区内未设置更衣室。

建议在厂区内设置更衣室,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更衣室,便衣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用人单位班组女工人数大于100人,未在厂区内设置妇女卫生室。

建议在厂区内设置妇女卫生室,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持续改进性建议

持续改进措施

序号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

1

组织管理

a)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b)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的日常检测。并在厂区或车间内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c)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d)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通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告知,每年对新进员工或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尤其是对上岗前的劳动者以及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

2

工程技术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3

个人防护

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

应急救援

a)用人单位应重点加强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将A栋厂房、B栋厂房、调胶站、胶水房作为重点防控作业场所。

b)做好急救药箱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点检,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

5

健康监护

对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重点关注。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工作,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的作业人员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如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按照规定给予送诊和治疗等处置。

 预防性建议

 预防措施

序号

类型

建议措施(预防性)

1

其他补充建议

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2

注意工作中每小时后要做短暂的休息,预防固定姿势作业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损伤:工作台、椅的高度,前臂与上臂、大腿与小腿成 90 度左右为适宜、工间休息做保健操等。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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