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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科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量: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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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17-028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湖南鑫科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制人

王洁蓉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湖南鑫科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国健

项目地理位置

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1号

 

现场调查人员

王洁蓉

调查时间

2017年3月9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徐国建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

建设单位陪同人

徐国建

采样检测时间

20170320日~22

评审专家

贺性鹏、蔡冬梅、邹观湘

评审时间

2017年4月26日

 

二、单位简介

湖南鑫科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是以湖南恒鑫生物科技、衡阳市科思化工、衡阳市众和化工整合升级组建的,以饲料添加剂为主业,以环保技术和综合利用为依托,着眼于资源综合回收及服务于农牧业和养殖业的创新型高技术企业。用人单位占地面积60.56亩,总投资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亿,注册资本4000万元。用人单位主产品为饲料级一水硫酸锌、肥料级颗粒硫酸锌、氧化锌,其中硫酸锌年生产能力为30000吨,氧化锌年生产能力为10000吨。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工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生原因

存在地点

一、生产单元

a)氧化锌生产子单元

1

配料、喂料

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原料输送、落料

原料库、下料口

2

还原、挥发、氧化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锌、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焙烧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可因管道、阀门密闭不严逸散至工作场所空气中

回转窑周围

高温

焙烧过程产生

3

冷却、收尘

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氧化锌、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落料、粉尘逸散

沉降室收料口、布袋收尘落料口

4

排渣

夏季高温

夏季户外作业

水淬槽

b硫酸锌生产单元

1

水洗除氯

氧化锌、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投料时接触

浸出槽投料口

氢氧化钠

漂洗沉淀池除杂工序使用

漂洗沉淀池

高温、噪声

多效蒸发器运行过程

多效蒸发器

2

低酸浸出

硫酸

化学反应时逸散

浸出槽

3

氧化除铁

生石灰

投料时接触

除铁槽

4

置换除铜镉

锌粉

投料时接触

净化槽

砷化氢

化学反应产生

净化槽

5

蒸发结晶

噪声

搅拌槽和水泵等设备运行

蒸发槽

高温

蒸汽管为生产性热源

6

脱水干燥

噪声

甩干机、热风炉等设备运行

甩干机、热风炉

煤尘

投料时产生

热风炉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燃烧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可因管道、阀门密闭不严逸散至工作场所空气中

高温

热风炉为生产热源 

7

筛分收尘

锌及其化合物

接料包装时产生

接料口

二、公辅单元

1

供电

工频电场

配电设备运行

配电房

2

贮运

硫酸、双氧水

因物料输送过程中机泵、管道及阀门密闭不严而逸散

硫酸储罐、双氧水储罐

氧化锌粉尘、锌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混合性粉尘)

物料装卸,二次扬尘

原料库、成品库

氮氧化物、其他化学因素(碳氢化合物、碳烟)

叉车、铲车运输过程

原料库、成品库

3

检测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消解过程释放出来

化验室消解区

4

三废处理

氧化锌、氢氧化钙

投料时产生

脱硫塔投料处

氢氧化钠

投料时产生

硫酸雾处理设施

5

维修

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噪声

砂轮、焊接等维修作业

维修房

注:接害岗位根据工人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及作业场所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确定;噪声检测结果(等效声级)大于80dB(A)的岗位定为噪声作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定点检测

CTWA及LEX,8h检测

CTWA及LEX,8h检测合格率

检测

点数

超标

点数

检测

数量

超标

数量

1

化学因素

煤尘

6

0

4

0

100

2

其他粉尘

1

0

1

0

100

3

铅及其化合物

2

0

1

0

100

4

镉及其化合物

2

0

1

0

100

5

砷及其化合物

2

0

1

0

100

6

氧化锌

4

0

3

0

100

7

锌及其化合物

1

0

1

0

100

8

砷化氢

1

0

1

0

100

9

二氧化氮

5

0

2

0

100

10

二氧化硫

5

0

2

0

100

11

一氧化碳

5

0

2

0

100

12

硫酸

4

0

3

0

100

13

物理因素

噪声*

17

1

8

1

88

14

工频电场*

1

0

-

-

-

注:表中标注*的为等效连续平均强度的概念。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符合

-

2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3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成品车间浓缩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4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5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制液车间冲淋洗眼设施距离操作岗位较远,休息室没有担架和氧气瓶等常用急救设施;除工作岗位附近,还应考虑下风向有害气体中毒;未编制专项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既往病史、职业史等信息不完整

7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基本符合

制液车间未配置具备无机气体和酸性气体的阻隔效果防毒口罩;噪声作业岗位未配置防噪耳塞。

8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厂区内未设置车间浴室。

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制度制定时间较晚,执行记录有欠缺

11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符合

-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和宣传栏

13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既往未开展职业卫生评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用人单位次氧化锌生产车间属于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业,细分为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一水硫酸锌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无机盐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措施与建议

整改性建议

分类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组织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由于制定的制度较晚,相关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执行记录不够完善。

用人单位应根据安监总局47号令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按年度和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用人单位厂区未设置公告栏和宣传栏

建议在生产区入口设置公告栏和宣传栏,内容如下:

(1)宣传栏目: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措施及现场急救、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其他职业卫生知识等;

(2)公告栏:职业卫生制度、职业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

成品车间浓缩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由于工艺原因,在采用工程防护措施降噪后,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时,用人单位应做好工人体检工作;加强管理,督促工人正确有效佩戴防噪声耳塞;关注新技术、新设备,优先考虑设备革新,从源头控制噪声强度。

个人防护用品

制液车间未配置具备无机气体和酸性气体的阻隔效果防毒口罩;噪声作业岗位未配置防噪耳塞。

a)建设用人单位建议用人单位为氧化锌车间司炉工岗位配发防护因数为10的油性颗粒物防护口罩;为制液车间浸出岗位配发酸性气体和蒸汽防护口罩,为置换岗位配发无机气体和蒸汽防护口罩;为成品车间放料工岗位配备防噪耳塞。

b)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并指导作业人员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未达到100%,体检项目缺少全面性、针对性,如接触噪声岗位缺乏针对噪声相关的体检项目;司炉工缺乏针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相关的体检项目;浸出人员缺乏针对硫酸雾相关的体检项目;化验员缺乏针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酸、盐酸相关的体检项目;电工缺少针对工频电场相关的体检项目。

建议用人单位针对未进行上岗前体检的一水硫酸锌生产系统的作业人员完善上岗前体检。今后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使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能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可参见表8-1和附件F。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不全。

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第49号)第十九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转换岗时的体检记录和汇总资料;职业禁忌的处理情况;职业病人的诊治情况;作业人员劳动制度及其调整情况;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并建立一人一份档案。

应急救援

制液车间浸出区设置的应急冲淋洗眼设施位于车间外侧,距离作业岗位较远,无法及时处理酸液造成的人体组织急性损伤。

制液车间建议在操作岗位附近15米范围内增设喷淋洗眼装置,或配备可移动式冲淋洗眼装置。

除工作岗位附近有害气体浓度在线监测,还应考虑下风向有害气体中毒情况。

建议在制液车间置换槽下风向(压滤机区)增设砷化氢在线监测探头。并建议在氧化锌车间回转窑操作岗位或烟气易逸散处安装一氧化碳在线监测报警仪。

用人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但未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编制专项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参考表7-4)编制专项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应急救援用品和设施方面,除配备了急救药箱外,未配备担架、氧气瓶、呼吸器等常用急救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值班室或休息室可配备担架、氧气瓶等常用急救设施。

辅助用室

用人单位氧化锌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厂区内未设置车间浴室。

建议用人单位设置车间浴室及洗衣房

持续改进性建议

序号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

1

组织管理

a)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b)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d)在确保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班制。

2

工程技术

a)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建议用人单位作业工人进行设备维护时,严格要求遵守操作标准,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急性危害发生的风险。

b)时刻关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建议采用天然气烘干窑替代燃煤烘干窑,使加工过程密闭化、机械化,避免了煤尘和有害气体对作业场所的污染。

3

个人防护

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

健康监护

夏季在提供风机进行降温的同时,为作业工人供应含盐饮料,减少接触高温时间,并做好高温体检。

 预防性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措施(预防性)

1

其他补充

建议

a)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b)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c)对于今后职业健康体检中可能发现的疑似职业病应及时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对于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给予治疗等处置。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给予调离岗位,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及时做好复查工作。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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