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市场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包装分公司——粉尘
煤场分公司——煤灰
化工分公司——噪音、高温、粉尘、乙酸、硫酸
8.工作要求
8.1 培训
公司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8.2 应急救援
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8.4 应急物资管理
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安全环保部监督分公司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安全环保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上一条: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下一条: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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