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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亿达铸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量: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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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20-011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株洲市亿达铸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制人
肖琳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株洲市亿达铸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田桂
项目地理位置
株洲县禄口镇湾塘村上佳组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株洲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现场调查人员
肖琳、张敏元
调查时间
202086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杨田桂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祝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杨田桂
采样检测时间
2020818日-2020820
评审专家
戴贵生、李佐芬、贺平安
评审时间
2020927
 
二、单位简介
株洲市亿达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于2007523日成立,建于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上佳组, 即: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渌口经济开发区,株洲县2018年12月改为渌口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铸造、机械加工、钢结构件构造、模具制造;铸造技术咨询、研发。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子单元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生原因
存在
形态
存在地点/岗位
a)生产工艺单元
1
蜡模子单元
石蜡烟
蜡模过程
气态
制模工岗位
噪声
新风系统等设备运行
-
石蜡烟
蜡模过程
气态
修模工岗位
噪声
新风系统等设备运行
-
石蜡烟
蜡模过程
气态
蜡模焊工岗位
噪声
新风系统等设备运行
-
2
挂砂制壳子单元
矽尘(总尘)、硅酸钠
混砂过程
固态
挂砂岗位
矽尘(呼尘)
挂砂过程
固态
噪声
搅拌机、除尘器等设备运行
-
石蜡烟
溶蜡过程
气态
脱蜡岗位
3
熔炼浇铸子单元
金属烟尘、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
熔炼浇铸过程
固态
熔炼浇铸岗位
高温
高温设备运行
-
噪声
熔炼浇铸过程
-
4
第一次清理子单元
 
 
矽尘(呼尘)
清砂过程
固态
清砂岗位
手传振动
电钻等设备运行
-
噪声
电钻等设备运行
-
其他粉尘
切割过程
固态
火焰气割岗位
噪声
切割过程
-
金属烟尘
切割过程
 
高温
高温设备运行
-
退火处理岗位
5
第二次清理子单元
矽尘
抛丸过程
-
抛丸岗位
噪声
抛丸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
焊补过程
固态
焊补岗位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焊补过程
气态
紫外辐射
焊补过程
-
噪声
焊补过程
-
砂轮磨尘
打磨过程
固态
打磨岗位
手传振动
打磨过程
-
噪声
打磨过程
-
6
机加工子单元
其他粉尘
铸件加工过程
-
车工岗位
噪声
铸件加工、设备运行过程
-
其他粉尘
铸件加工过程
-
铣床岗位
噪声
铸件加工、设备运行过程
-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
铸件浸漆过程中
 
浸漆岗位
b)公用辅助单元
1
供电
工频电场
变配电柜在变配电过程
-
配电房
2
供气
噪声
空压机等设备运行
-
空压机旁
3
维修
粉尘
刨床、打磨、台式钻机等维修设备加工维修过程
固态
维修作业点
噪声
刨床、打磨、台式钻机等设备运行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检测点/岗位
CTWA或LEX,8h检测
合格率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化学有害因素
矽尘(总尘)
2
2
2
2
不合格
矽尘(呼尘)
2
2
2
2
不合格
其他粉尘
2
0
2
0
100%
电焊烟尘
1
0
1
0
100%
金属烟尘
2
0
1
0
100%
锰及其化合物
2
0
2
0
100%
镍及其化合物
2
0
2
0
100%
铬及其化合物
2
0
2
0
100%
石蜡烟
4
0
4
0
100%
1
0
1
0
100%
甲苯
1
0
1
0
100%
二甲苯
1
0
1
0
100%
乙酸乙酯
1
0
1
0
100%
乙酸丁酯
1
0
1
0
100%
丙酮
1
0
1
0
100%
丁酮
1
0
1
0
100%
游离二氧化硅
2
0
2
0
100%
一氧化碳
1
0
1
0
100%
物理因素
噪声
10
-
7
3
70%
工频电场
1
0
-
-
100%
紫外辐射
1
0
-
-
10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平面布局
符合
-
设备布局
符合
-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挂砂、清理工等工种总尘检测结果超标;挂砂、清理工噪声等工种接触噪声LEX,8h检测结果超标。
职业病防护设施
不符合
熔炼、浇铸、一次清砂、焊补等岗位等岗位未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a)用人单位未制定有关于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b)用人单位未制定有关于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时间较晚,执行还不够到位,无演练记录。
职业健康监护
不符合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a)用人单位为第一次清理工、第二次清理工配备帆布手套,其帆布手套不具备防振动作用,需重新配备相应的防振动手套;为浇铸工、后处理工配备帆布手套,其帆布手套不具备防高温作用,需重新配备相应的防高温手套。
b)用人单位为挂砂工、浇铸工、第一次清理工、第二次清理工、机加工和维修工配备纱布口罩,其纱布口罩不具备防尘、防毒要求,需重新配备相应防尘、防毒口罩。
辅助用室
符合
用人单位在厂区设置更衣室。
职业卫生管理
组织机构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建立有卫生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符合
2017年~2019年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虽然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但有些职工未按要求做好职业防护,存在不足。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2018年及以前未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2019年把现场评价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020年将继续按要求申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
基本符合
由于制度制定时间较晚,相关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执行记录不够完善。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既往未开展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生产项目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细分为黑色金属铸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通过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析: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物质。综合分析考虑,本次评价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为严重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整改措施
1
a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参见表13-2补充完善各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
b)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的日常检测。并在厂区或车间内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c)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d)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e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通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告知,每年对新进员工或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尤其是对上岗前的劳动者以及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
f)用人单位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工程技术
b)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加大工作场所的局部通风,并让员工佩戴防尘口罩等)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
3
应急救援
a)建议制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救援演练。
b)夏季高温生产车间熔炼、浇铸、退火处理的高温作为应急救援重点防控场所,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免中暑的发生,制定关于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夏季高温中暑的应急救援演练。
4
个人防护
a)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清理工配备防振手套,浇铸工、热处理工配备防高温手套。
b)用人单位发放的纱布口罩不具备防尘、毒作用,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挂砂工、浇铸工、清理工、机加工、维修工配备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c)浇铸工作业时可接触红外线,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浇铸工配备防护眼镜。
d)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第一次清理工、第二次清理工、挂砂工配备防噪声耳塞。要求其工作时佩戴到位。
e)建议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
a)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资料的归档整理,分别建立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b)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要针对各岗位接害因素进行,体检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可参见附件体检率应达到职业健康监护要求的100%,应加大对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的力度,使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能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c)对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重点关注。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工作,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按照规定给予送诊和治疗等处置。
d)夏季在提供设有风扇和空调休息场所的同时,为作业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减少接触高温时间,降低高温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并做好高温体检。
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
序号
车间/作业场所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设置位置
警示标识名称及
图形符号
数量(个)
1
蜡模作业
石蜡烟、噪声
蜡模车间
注意通风
1
戴防尘口罩
1
2
挂砂作业
矽尘
混砂作业附近
墙面
注意通风
1
注意防尘
1
戴防尘口罩
1
矽尘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3
熔炼、浇铸作业
金属烟尘、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高温、噪声
熔炼、浇铸作业附近墙面
注意通风
1
注意高温
1
注意防尘
1
戴防尘口罩
1
戴护耳器
1
噪声有害
1
金属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高温、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4
清理作业
矽尘、手传振动噪声
清砂作业附近
墙面
注意防尘
1
戴防尘口罩
1
戴护耳器
1
噪声有害
1
矽尘、手传振动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5
退火处理
作业
高温
退火处理作业附近墙面
注意高温
1
高温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6
抛丸作业
矽尘、噪声
抛丸作业附近
墙面
注意防尘
1
戴防尘口罩
1
戴护耳器
1
噪声有害
1
矽尘、噪声职业病危害告
知卡
1
7
打磨、焊补作业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噪声
打磨、焊补作业附近墙面
注意防尘
1
戴防尘口罩
1
戴护耳器
1
噪声有害
1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8
机加工
振动、噪声
机加工车间墙面
戴护耳器
1
噪声有害
1
9
浸漆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
浸漆作业墙面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
 
 
 
 
 
 
3.公告栏或宣传栏设置一览表
设置地点
公告内容或宣传内容
设置数量
用人单位入口处醒目处
a)宣传栏目: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措施及现场急救、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其他职业卫生知识等;
b)公告栏:职业卫生制度、职业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各一块
4.持续改进性建议
序号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
1
组织管理
a)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b)用人单位会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建议用人单位作业工人进行设备维护时,严格要求遵守操作标准,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急性危害发生的风险。
c) 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将现场违规作业行为纳入考核范畴,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公司的规程。
d)强化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2
工程技术
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
3
个人防护
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预防性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措施(预防性)
1
其他补充建议
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2
注意工作中每小时后要做短暂的休息,预防固定姿势作业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损伤:工作台、椅的高度,前臂与上臂、大腿与小腿成 90 度左右为适宜、工间休息做保健工间操等。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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