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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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ZP-2020-002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余清英 | 项目地理位置 | 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中方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张敏元 | ||
调查时间 | 2020年4月21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余清英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敏元、黄凌波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余清英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4月21日-23日 | ||
评审专家 | 戴兵健、李文、付家胜 | ||
评审时间 | 2020年6月13日 |
二、单位简介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3年9月位于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坝址位于中方县铜湾镇上游500米处,距怀化市49公里。2007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08年12月,全部机组进行试运行,现正常蓄水位152.5m,装机容量180Mw,现有劳动定员50人。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接触岗位 | 工作场所 |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 来源分析 | 接触方式 | 接触人数 | 接触时间 |
一、生产单元 | ||||||
运行人员 | GIS室 | 氟化物、六氟化硫、工频电场 | GIS设备内含六氟化硫,六氟化硫在电弧作用下形成的低氟化合物。 | 巡检接触 | 13 | 0.25h |
蓄电池室 | 铅及其化合物、硫酸 | 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电池持续工作而发热,可能导致其挥发出硫酸、铅烟。 | 巡检接触 | 0.25h | ||
主变电区 | 氟化物、六氟化硫、工频电场 | 电弧作用下可能产生氟化物、六氟化硫,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 巡检接触 | 0.25h | ||
中控室 | 噪声、工频电场 | 各类控制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变配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 | 直接接触 | 6h | ||
运行层 | 噪声 | 各类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 巡检接触 | 0.25h | ||
水泵层 | 噪声 | 水泵运转时产生噪声。 | 巡检接触 | 0.25h | ||
灯泡体、灯泡头 | 噪声、工频电场、二氧化碳 | 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和工频电场,局部二氧化碳聚集。 | 巡检接触 | 0.25h | ||
机轴承油箱 | 噪声 | 轴承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 巡检接触 | 0.25h | ||
铜阳线出线口 | 工频电场 | 变电设施运行产生工频电场。 | 巡检接触 | 0.25h | ||
二、公辅单元 | ||||||
维修工 | 检修集水井 | 硫化氢、二氧化碳、密闭空间作业 | 尾水长时间淤积产生硫化氢、二氧化碳;检修过程存在密闭空间作业。 | 巡检接触 | 7 | 2h |
维修作业点 | 电焊烟尘、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噪声、密闭空间作业 | 电焊等作业过程可产生电焊烟尘、氮氧化合物、紫外辐射、噪声;维修过程存在密闭空间作业。 | 直接接触 | 不定期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检测时间 | 岗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点数 | 8小时等效值 | 判定 |
2020年4月 | 运行人员 | 氟化物 | 2 | 0.002mg/m³ | 合格 |
铅及其化合物 | 1 | <0.004mg/m³ | 合格 | ||
硫酸 | 1 | <0.004mg/m³ | 合格 | ||
工频电场 | 5 | 138.6v/m | 合格 | ||
噪声 | 5 | 81.5dB | 合格 | ||
检修工 | 硫化氢 | 1 | MAC:<0.53mg/m³ | 合格 | |
二氧化碳 | 1 | 121.6mg/m³ | 合格 | ||
技术办公 | 噪声 | 1 | 65.4dB | 合格 | |
现场办公 | 噪声 | 1 | 60.3dB | 合格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基本符合 | 部分高噪声设备未布置在主厂房底层。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 符合 |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受工艺限制,部分设备自身噪声大,长时间接触会损害听力。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未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专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未开展离岗时体检,需复查人员未及时复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基本符合 | 缺少应急用的防毒面罩。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部分制度需完善,相关制度未在作业场所公布。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细分为其他电力生产,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较重类。
建议: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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