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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盛宏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量: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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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19-010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郴州市盛宏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制人

邓琮清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郴州市盛宏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总

项目地理位置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香山坪村贺家组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郴州市苏仙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现场调查人员

邓琮清、张敏元

调查时间

201977

建设单位陪同人

宋总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黄凌波

建设单位陪同人

宋总

采样检测时间

201977-9

评审专家

戴贵生、贺平安、李佐芬

评审时间

2019821

 

 

 

 

 

 

二、单位简介

郴州市盛宏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香山坪村贺家组,成立于201012月。用人单位项目利用萤石尾矿,回收萤石及铁、硫、锡、钨等有价资源,项目总投资5036万元。现年产4.3万吨萤石精粉、1.5万吨硫铁精粉、150吨钨锡精粉,现有职工112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岗位或工种

人数

工作场所

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

方式

接触

时间

生产单元

给料

3

装载给料区

萤石混合粉尘

4h

磨矿

3

磨矿车间

萤石混合粉尘、噪声

8h

浮选、配药

6

浮选车间

其他粉尘、二硫化碳

8h

重选

3

重选区

噪声

8h

压滤

6

压滤车间

噪声

8h

包装

6

包装区

萤石混合粉尘

8h

公辅单元

供排水

1

水泵室

噪声

巡岗

不定时

供电

1

配电柜

工频电场

巡岗

2h

贮运

1

药剂库

硫酸

巡岗

2h

检测

1

化验室

二氧化硫、硫酸、氮氧化物其他粉尘

巡岗

2h

污水处理

1

污水池

一氧化碳

巡岗

不定时

维修

9

维修作业点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紫外辐射、臭氧、噪声

巡岗

不定时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CTWALEX,8h检测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化学有害因素

萤石混合粉尘(总尘)

3

0

萤石混合粉尘(呼尘)

3

0

其他粉尘

2

0

二氧化硫

1

0

二氧化氮

1

0

 硫酸

2

0

物理因素

工频电场

1

0

噪声

3

2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

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建筑卫生学

基本符合

工作场所积尘未及时清理,强腐蚀性物质堆存场所防腐设施不足。

3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噪声超标。

4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噪声防护设施防护效果不足,应改进完善。

5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应急救援设施、用品存在较大不足,应及时整改。

6

职业健康监护

不符合

尚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部分符合

缺少防噪声耳塞、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8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部分辅助用室条件需进一步加强。

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各项制度及规程执行记录需进行完善。

11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符合

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数量、种类不足,应及时整改。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工作场所危害告知及接害劳动者告知存在不足,应及时整改。

13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应及时整改,。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不符合

尚未申报,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危害申报。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前期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细分为其他非金属矿采选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

 

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整改措施(立即)

1

职业病防护

设施

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有害物质、粉尘、噪声,应根据各危害因素特性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噪声

① 破碎、球磨设备运转噪声较大,条件许可下,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② 高噪声作业场所设置隔声观察室,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

③ 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

④ 工人作业过程应全程佩戴个人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二)粉尘

① 破碎、球磨区域粉尘浓度相对较大,应采用湿式作业,降低粉碎过程的粉尘逸散。

② 地面积尘应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

③ 条件许可下,对产尘较大作业环节设置局部抽风除尘设施。

④ 接触粉尘岗位作业过程应全程佩戴防尘口罩。

(三)化学有害物质

① 浮选配药、投料过程,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密闭投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逸出,且配药、投料时须佩戴防尘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② 物料化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化验员应佩戴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防酸碱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

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事故情况下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有:密闭空间有害气体聚集致中毒和窒息、浮选过程有毒气体异常聚集致急性中毒、硫酸泄漏致灼伤和急性中毒。

① 用人单位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应配备相应的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和应急通风设备。

② 浮选作业场所附近应配备冲淋洗眼装置、应急用个体防护用品(过滤式防毒面罩等)。

③ 硫酸储存应采用密闭性、防腐蚀容器,附近应配置冲淋洗眼装置和应急用个体防护用品(防毒面罩、防酸碱眼镜、防酸碱手套等)。

3

职业卫生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现场执行情况存在较大不足,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完善。

① 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②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信息和执行记录。

③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④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应在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告知牌设置可参考附件H

⑤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应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及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标志设置可参考附件G

⑥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

⑦ 定期开展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将演练结果进行公示,可考虑将应急救援内容与安全救援结合进行

4

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尚未组织接害劳动者到有资质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按以下几个方面及时整改

① 结合本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职业健康年度检查计划;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参照本报告书表6-2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要求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检人群

③ 所实施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在岗期间上岗前、离岗时体检;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后续措施,对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应按要求进行上报、调离等,对观、复查人员应组织复查

④ 逐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

个人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不足,现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不严,应按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完善。

① 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② 按照发放标准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到手,并能够做到定期更换,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可参考附件I

6

其他

① 应定期清理、打扫厂区地面积尘,防止二次扬尘,厂区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② 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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