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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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YP-2017-007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项目名称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涡轮增压器扩产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唐早春 | 项目地理位置 | 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衡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 | ||
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唐早春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
评审专家 | 陈武、贺平安、戴贵生 | ||
评审时间 | 2017年3月27日 |
二、单位简介
项目名称: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涡轮增压器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9990万元
设计规模:年产柴油机增压器10万台、汽油机增压器10万台
行业类别: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三、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 单元 | 子单元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产生原因 | 主要存在地点 |
涡轮铸造生产单元 | 压蜡 | 噪声 | 双工位压蜡机运行 | 涡轮铸造车间蜡模制作作业区 |
石蜡烟 | 蜡模在成组过程中 | 涡轮铸造车间蜡模成组作业区 | ||
制壳 | 矽尘 | 制壳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制壳作业区 | |
异丙醇 | 配制、搅拌过程异丙醇挥发 | |||
噪声 | 制壳线及其辅助设备运行 | |||
脱蜡 | 高温 | 脱蜡过程中存在生产性热源 | 涡轮铸造车间脱蜡作业区 | |
噪声 | 脱蜡设备运行 | |||
焙烧 | 高温 | 焙烧过程中存在生产性热源 | 涡轮铸造车间焙烧作业区 | |
噪声 | 焙烧设备运行 | |||
多壳模浇注(浇注和补缩) | 金属烟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 多壳模浇注中浇注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浇注作业区 | |
高频电磁场 | 多壳模浇注中浇注过程 | |||
高温 | 多壳模浇注中浇注过程 | |||
噪声 | 多壳模浇注中浇注过程 | |||
脱壳 | 矽尘 | 脱壳中振壳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脱模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振壳过程 | |||
噪声 | 振壳过程 | |||
矽尘 | 脱壳中抛丸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抛丸作业区 | ||
噪声 | 抛丸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
粗喷 | 其他粉尘 | 粗喷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涡轮铸造车间粗喷作业区 | |
噪声 | 粗喷等设备运行及粗喷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
切割 | 砂轮磨尘 | 切割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切割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切割过程 | |||
噪声 | 切割等设备运行及与铸件摩擦 | |||
打磨 | 砂轮磨尘 | 打磨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打磨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打磨过程 | |||
噪声 | 打磨等设备运行及与铸件摩擦 | |||
精喷 | 其他粉尘 | 精喷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涡轮铸造车间精喷作业区 | |
噪声 | 精喷等设备运行及精喷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
检验 | 紫外辐射 | 荧光检测过程 | 涡轮铸造车间荧光检测作业区 | |
噪声 | 荧光检测过程 | |||
叶轮铸造生产单元 | 石膏型 制作 | 石膏粉尘 | 石膏模制作中上料过程和配料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石膏混料作业区 |
噪声 | 混料设备运行 | |||
石膏粉尘 | 石膏模成型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石膏模制作作业区 | ||
噪声 | 石膏模制作设备运行 | |||
石膏型 烘干 | 高温 | 石膏型烘干存在生产性热源 | 叶轮铸造车间石膏型烘干作业区 | |
铝合金熔炼、抽真空浇注 | 氧化铝粉尘、氧化镁烟 | 铝合金熔炼、抽真空浇注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浇注作业区 | |
高温 | 铝合金熔炼、抽真空浇注过程 | |||
噪声 | 铝合金熔炼、抽真空浇注等设备运行 | |||
铸后处理(脱模、切割) | 石膏粉尘 | 脱模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脱模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脱模过程 | |||
噪声 | 脱模过程 | |||
铝合金粉尘 | 切割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切割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切割过程 | |||
噪声 | 切割、打磨等设备运行及与铸件摩擦 | |||
打磨 | 铝合金粉尘 | 打磨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打磨作业区 | |
手传振动 | 打磨过程 | |||
噪声 | 切割、打磨等设备运行及与铸件摩擦 | |||
热处理 | 高温 | 热处理过程中存在生产性热源 | 叶轮铸造车间热处理作业区 | |
噪声 | 热处理设备运行 | |||
喷砂 | 铝合金粉尘 | 喷砂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叶轮铸造车间喷砂作业区 | |
噪声 | 喷砂设备运行及喷砂过程中钢丸与铸件碰撞 | |||
检验 | 紫外辐射 | 荧光检测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荧光检测作业区 | |
噪声 | 荧光检测过程 | |||
机加生产单元 | 机加工 | 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 | 摩擦焊机、砂轮磨刀机、动平衡设备运行过程 | 机加车间机床、曲线磨床、摩擦焊机、车床、铣床、动平衡作业区 |
氮氧化物 | 电子束焊机 | |||
噪声 | 车床、铣床、钻床、摩擦焊机、砂轮磨刀机、动平衡等设备运行 | |||
公用及辅助单元 | 供电 | 工频 电场 | 叶轮铸造车间新增变压器变配电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配电间 |
供气 | 噪声 | 叶轮铸造车间新增空气压缩机组运行过程 | 叶轮铸造车间空压机房 | |
低温 | 液氧非正常泄漏造成低温伤害 | 液氧储罐区 (利旧) | ||
维修 | 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电焊弧光、手传振动 | 维修中焊接、切割过程产生 | 维修作业区 (利旧)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无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和工艺设备布局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并结合相关文献,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石膏粉尘、金属烟尘、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石蜡烟、氧化镁烟。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手传振动、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
3 拟建项目自动化、机械化程度较高,拟采取的预防尘、毒及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措施基本满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要求,按本报告书4章节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章节落实后满足职业卫生的需要。
4 拟建项目应急救援依托建设单位现有,按本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议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后满足职业卫生的需要。
5 拟建项目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6 拟建项目辅助用室和建筑卫生学依托建设单位现有,能够满足新增工艺和人员职业防治要求。
7 拟建项目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依托建设单位现有,按本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议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后满足职业卫生的需要。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初步设计和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在采取相关设计资料中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对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严格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监管的前提下,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技术评审。
2)在设备安装等工程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将承包方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内容纳入考核评分范围。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2018﹞第24号)、《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家主席令﹝2002﹞第352号)、《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 211-2008)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明确职业卫生法律责任,督促、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3)建设单位在分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列明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或工程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建设期,建立本项目施工期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对项目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落实。如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转,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与使用情况等。
6)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向其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护总结报告。
7)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8)建设单位委托设计时,应将本报告作为设计的主要参考依据。
9)建设项目在施工、设备调试期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0﹞第60号,﹝2018﹞第24号修正)第18条规定,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应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含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检验、报警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费用及专项经费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等。在项目初步设计时上述费用应当明确列出。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预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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