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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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站房、生产生活用房及配套工程QZCFJ-2标工程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周唯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卢总 | 项目地理位置 | 张家界市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张家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周唯、张敏元 | ||
调查时间 | 2019年4月0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卢总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敏元、谭桥香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卢总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9年04月18日-2019年04月20日 | ||
评审专家 | 戴贵生、贺平安、吴成秋 | ||
评审时间 | 2019年5月4日 |
二、单位简介
新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站房、新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生产生活房屋及配套工程、新建黔张常铁路禾家村站生产生活房屋及配套工程、新建黔张常铁路教字垭站生产生活房屋及配套工程四个单体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站房建筑面积35215m2,站台风雨棚投影面积31721.1㎡,站台无柱雨棚及进站天桥面积14901m2,张家界西站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8436 m2。禾家村站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约1746 m2,教字垭站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约800 m2。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单元 | 工作地点 |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危害因素主要来源 | 接害工种 | 接害人数 | 接害时间 |
混凝土加工单元 | 混凝土工程 | 矽尘、高温 | 浇筑、振捣等工位 | 混凝土工 | 27 | 6h/d |
噪声 | 振捣等工位 | 6h/d | ||||
模板加工单元 | 模板工程 | 其他粉尘、高温 | 拆模、电锯等工位 | 木工 | 55 | 6h/d |
噪声 | 电锯 | 6h/d | ||||
钢结构加工单元 | 钢结构工程 | 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 | 矫直、弯箍等 | 钢筋工 | 44 | 6h/d |
电焊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紫外辐射、噪声、高温 | 手工电焊 | 电焊工 | 20 | 6h/d | |
装修加工单元 | 涂料工程 |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丁醇 | 粉刷、涂料等 | 油漆工 | 10 | 6h/d |
公用辅助评价单元 | 检维修 | 维修:设备发生泄漏时进行抢修,维修人员可能接触汽油、酒精、酸碱等多种溶剂;油泵等设备检修维护时,可能接触到润滑油。电工巡检:工频电场、噪声 | 设备维修 | 维修工 | 2 | 2h/d |
合计 |
|
|
| 158 |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CTWA或LEX,8h检测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化学有害因素 | 木粉尘 | 6 | 0 | |
矽尘(总尘) | 4 | 3 | ||
矽尘(呼尘) | 4 | 3 | ||
其他粉尘 | 4 | 0 | ||
电焊烟尘 | 2 | 0 | ||
二氧化氮 | 2 | 0 | ||
苯 | 1 | 0 | ||
甲苯 | 1 | 0 | ||
二甲苯 | 1 | 0 | ||
乙酸乙酯 | 1 | 0 | ||
乙酸丁酯 | 1 | 0 | ||
环己酮 | 1 | 0 | ||
锰及其化合物 | 2 | 0 | ||
丁醇 | 1 | 0 | ||
物理因素 | 噪声 | 12 | 10 | |
紫外辐射 | 2 | 0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粉尘、噪声危害接触水平均存在超过限值的情况。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未与就近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基本符合 | 未给维修工配置防尘毒口罩。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管理制度、台账需要进一步完善。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 |
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及现场检测结果,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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