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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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FS-2018-011 | 评价类别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项目名称 | 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超细碳酸钙和纳米碳酸钙深加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梁瑞卿 | 项目地理位置 | 耒阳市龙塘镇龙塘村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 | ||
调查时间 | 2018年8月20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梁瑞卿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
评审专家 | 吴成秋、贺平安、李佐芬 | ||
评审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 |
二、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位于耒阳市龙塘镇龙塘村2组,拟新建超细碳酸钙和纳米碳酸钙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0㎡,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堆场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配套工程,拟购置安装制粉生产线5条、制砂生产线2条和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利用大理石、石英石、方解石等废石料约30万吨,其中超细碳酸钙14万吨、纳米碳酸钙6万吨、彩砂系列10万吨。
三、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单元 | 岗位 | 接触 人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来源 | 接触时间(h) |
生产单元 | 铲车工 | 2 | 粉尘、噪声 | 物料装载、运输过程 | 8h |
破碎工 | 3 | 粉尘、噪声 | 破碎机破碎作业 | 2h | |
操作工 | 3 | 粉尘、噪声 | 球磨、分级设备运行 | 8h | |
打包工 | 3 | 粉尘、噪声 | 打包机打包作业 | 8h | |
装车工 | 3 | 粉尘 | 叉车转运、装车作业 | 2h | |
辅助单元 | 电工 | 1 | 工频电场 | 电工巡检 | 0.5h |
维修工 | 1 |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粉尘、噪声、紫外线、手传振动 | 维修过程焊接、打磨、切割作业 | 不定期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无
四、预期效果评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细分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产品性质及相应的生产规模,将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级别定型为严重类。
建设项目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要求。
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文件要求,设计采用了防尘、防毒、防暑、防噪、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警示标识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
综合本项目设计采取的防护措施情况和经验分析,预计本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大部分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标准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采纳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建议及专家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在后续设计、施工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情况下,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中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能够达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目的。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专篇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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