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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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KP-2018-017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超细碳酸钙和纳米碳酸钙深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梁瑞卿 | 项目地理位置 | 耒阳市龙塘镇龙塘村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谢阳平 | ||
调查时间 | 2018年9月13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梁瑞卿 |
采样检测人员 | 邓琮清、谢阳平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梁瑞卿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5日 | ||
评审专家 | 吴成秋、贺平安、李佐芬 | ||
评审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 |
二、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耒阳市百汇粉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位于耒阳市龙塘镇龙塘村2组,新建超细碳酸钙和纳米碳酸钙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0㎡,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于2018年8月进行投产试运行,现有职工30人。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单元 | 岗位 | 接触 人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来源 | 接触时间(h) |
生产单元 | 铲车工 | 2 | 粉尘、噪声 | 物料装载、运输过程 | 8h |
破碎工 | 3 | 粉尘、噪声 | 破碎机破碎作业 | 2h | |
操作工 | 3 | 粉尘、噪声 | 球磨、分级设备运行 | 8h | |
打包工 | 3 | 粉尘、噪声 | 打包机打包作业 | 8h | |
装车工 | 3 | 粉尘 | 叉车转运、装车作业 | 2h | |
辅助单元 | 电工 | 1 | 工频电场 | 电工巡检 | 0.5h |
维修工 | 1 |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粉尘、噪声、紫外线、手传振动 | 维修过程焊接、打磨、切割作业 | 不定期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CTWA或LEX,8h检测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化学因素 | 石灰石粉尘(总尘) | 9 | 1 |
石灰石粉尘(呼尘) | 9 | 0 | |
个体-石灰石粉尘(总尘) | 4 | 1 | |
个体-石灰石粉尘(呼尘) | 4 | 0 | |
物理因素 | 噪声 | 8 | 1 |
个体-噪声 | 4 | 1 | |
工频电磁场 | 1 | 0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分析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散包工粉尘、破碎工噪声存在超标。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生产车间未设置冲洗设施。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管理制度、台账需要进一步完善。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合同告知、现场危害告知卡、职业危害公告栏等需进一步完善。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 计划报告完成后进行申报。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细分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序号 | 类型 | 建议整改措施(立即) |
1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① 条件许可下,对散包工岗位设置定点或移动式吸尘装置,对出料口逸散粉尘进行集气回收。 ② 条件许可下,对破碎等高噪声岗位,停留时间长的作业点,设置隔声罩,降低噪声对人员的影响。 ③ 条件许可下,对破碎工段皮带进行密闭处理,减少因振动或风力粉尘逸散。 ④ 应加强对除尘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清灰、卸灰和更换布袋等配件,确保除尘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下。 ⑤ 粉尘岗位作业过程应全程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噪声岗位(80分贝以上)作业过程应全程佩戴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
2 | 应急救援设施 | ① 建设项目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如破碎工段、包装工段等粉尘逸散作业点,增设冲洗设备。 ② 有限空间维修作业,注意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维修人员应配备呼吸器等应急防护用品;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防止密闭空间作业可能的人员窒息和中毒。 ③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将演练结果进行公示,可考虑将应急救援内容与安全救援结合进行。 |
3 | 职业卫生管理 | ① 建设项目应对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如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订告知协议;如现场告知,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及现场告知卡。 ② 应按要求补充完善作业现场和设备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标识,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 ③ 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 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④ 每年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应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体检项目应参照本报告书表2-1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要求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检人群。 ⑤ 建设项目粉尘危害较大,应健全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对作业场所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 ⑥ 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监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并在企业内对培训内容进行宣讲。 |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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