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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量: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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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KP-2014-001
评价类别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名称
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编制人
彭波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谭小文
项目地理位置
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场调查人员
彭波、张敏元
调查时间
2014年1018
建设单位陪同人
谭小文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李友苏
建设单位陪同人
谭小文
采样检测时间
2014年1132014年115
评审专家
唐文清、贺性鹏、罗清海
评审时间
2015年1月22

 
二、单位简介
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9月,注册资本8300万元,经济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注册股东均为自然人。四位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总和为84.33%
松木工业园区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一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及2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扩建)及配套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将给企业及当地发展带来可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同时大量的工业废渣也随之产生,年排电石渣(干基)约54万吨/年,同时还有自备电厂排出的大量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如何处理好这些工业废渣,消除污染,化害为利,使重化工产业达到清洁生产是摆在每个企业面前的重要任务。
   电石渣化学成分中CaO含量高,80%左右的颗粒在10-80μm之间,符合水泥生产的石灰质原料品质要求。目前,在国内利用电石渣及其他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已有成功的先例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衡阳市松木工业园意见,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同意将原已核准的2000t/d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项目转给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投资建设(2500+2000)t/d熟料(电石渣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并根据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二期PVC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期建设,二期项目投资建成后,将利用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电石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生产电石渣水泥,做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公司决定建设从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实施战略发展布局,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对水泥工业实施“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在衡阳市松木工业园内分期建设带75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2500+2000)t/d熟料电石渣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处理利用松木工业园区工业废渣100万吨左右。既可节约水泥生产所用天然石灰石资源,降低水泥成本,又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废物堆存造成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根据规划,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已于2010年9月竣工完成、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已于2012年7月竣工完成、投入使用,投产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接触工种/岗位
接触危害因素
1
原料单元
原料领班
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噪声
2
石灰石进料巡检
石灰石粉尘、噪声
3
铲车司机
砂岩尘、电石渣尘、煤尘、噪声
4
辅料进料巡检
砂岩尘、电石渣尘、煤尘、噪声
5
配料巡检
其他粉尘、噪声
6
生料磨巡检
其他粉尘、噪声
7
烧成单元
烧成领班
熟料粉尘、化学毒物、高温及热辐射、噪声
8
煤磨巡检
煤尘、噪声
9
窑炉巡检
熟料粉尘、化学毒物、高温及热辐射、噪声
10
制成单元
熟料发货
熟料粉尘、噪声
11
进料巡检
矽尘、噪声
12
铲车司机
矽尘、噪声
13
熟料配料巡检
矽尘、噪声
14
水泥球磨巡检
水泥粉尘、噪声
15
水泥配料巡检
水泥粉尘、噪声
16
包装巡检
水泥粉尘、噪声
17
包装工
水泥粉尘、噪声
18
水泥发货
水泥粉尘、噪声
19
辅助单元
机修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紫外线、噪声
20
润滑
其他粉尘、噪声
21
电气维修
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22
发电
噪声、工频电场

 
工作场所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汇总表

危害因素名称
检测工种数
合格工种数
超标工种数
合格率
粉尘-总尘
32
27
5
84.4%
粉尘-呼尘
14
9
5
64.3%
一氧化碳
6
6
0
100%
二氧化氮
6
6
0
100%
二氧化硫
6
6
0
100%
高温
10
6
4
60%
噪声
35
26
9
74.3%
工频电场
11
11
0
10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不符合项简要说明
1布局评价
 
 
1.1总体布局的功能分区及其方位
符合
--
1.2建筑物内功能分区及其方位
符合
--
1.3设备布局
符合
--
2建筑设计卫生
 
 
2.1防尘建筑设计
符合
--
2.2防毒建筑设计
符合
--
2.3防高温建筑设计
符合
--
2.4防噪声建筑设计
符合
--
2.5自然通风
符合
--
2.6全室机械通风
符合
--
2.7空气调节
符合
--
2.8采光照明
符合
--
2.9生活辅助设施
符合
--
3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
 
 
3.1自动化水平
符合
--
3.2密闭化程度
部分符合
水泥包装、熟料发货、原料运输皮带转载点密闭程度有待提高
3.3设备材质及特殊要求(如泵/阀)类型
符合
--
4职业卫生检测
 
 
4.1检测结果分析
部分符合
粉尘5个岗位超标,噪声9个岗位超标,高温2个岗位超标。
5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5.1岗位防护设施设置
符合
--
5.2应急救援设施设置
符合
氨报警装置未设置
5.3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部分符合
配发有个体防护用品,但个体防护用品部分达不到效果,有粉尘岗位使用纱布口罩的情况。现场调查部分人员未佩戴耳塞、口罩等防护用品。
6职业卫生管理
 
 
6.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符合
--
6.2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
部分符合
执行力度需加强
6.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
部分符合
执行力度需加强
6.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及执行
符合
--
6.5职业病危害告知落实
不符合
签订有劳动合同,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不全,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专栏。
6.6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及执行
部分符合
有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但缺少具体培训记录资料。
6.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执行
部分符合
公司已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到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但需补充健康监护种类。没有建立员工完善的健康监护档案。
6.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不符合
制订有应急救援预案,但针对性不强,缺少演练记录。
6.9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不符合
警示标识设置不全,缺少中文警示说明,未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等。
6.10职业病危害申报
符合
--
6.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部分符合
建立有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但资料不全。
6.12职业卫生防护经费使用
符合
--
7职业健康监护
 
 
7.1体检机构资质
符合
--
7.2受检率
符合
--
7.3项目与周期
部分符合
周期合理,但需补充针对噪声、高温、部分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体检项目。
7.4复查人员、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合理处置
符合
--

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分类标准,该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第17小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1项“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结合本项目化学毒性、岗位接触人数、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组确定湖南金山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判定(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综合结论
综合现场调查、检测分析,本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基本能满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法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卫生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如果能够按照本报告3.1整改性建议和3.2持续性建议整改,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可以向安监部门申请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措施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 16911-2008)、《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生产阶段以来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和该项目2.7中职业病危害评价不合格项汇总内容,我们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以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
1整改性建议
 一期与二期大部分产尘点都设置有除尘器,但部分除尘器已因各种原因停用,建议对除尘器进行检测检修,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尘器进行更换,保证安装的除尘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期与二期中的包装岗位、装车岗位、熟料发货岗位粉尘危害严重。建议对袋装水泥包装点、袋装水泥装车点、熟料发货点进行下方式负压通风除尘设备的通风量,或对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对厂区的除尘措施中,增加洒水车,每日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洒水频率,以降低二次扬尘。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地点设置防尘、防毒警示标识,对于产生高毒危害的作业岗位如窑炉平台、氨存储区,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同时加强对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硫急性中毒、氮氧化物急性中毒、以及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援的演练,完善应急救援所需设备实施、防护用品等。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9号令)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重点完善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体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工作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机构进行。对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完善体检项目。同时按照49号令中的第十九条,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个体防护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要求,进行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严禁使用普通纱布口罩代替防尘口罩,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尤其注意对粉尘严重的岗位,如水泥包装、水泥散装、水泥装卸、熟料散装等岗位。高温作业岗位需配备防热工作服。噪声严重的作业岗位配置防噪声耳塞。
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中应增添“出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现场应采取的避险措施和急救措施”。
2 持续改进性建议
噪声存在于本建设项目的多个生产环节和工序,对公司应完善针对噪声设备或强噪声工作区域的各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作业工人加强个体防护,通过合理安排减少接噪时间来保护操作人员。在作业场所完善职业病危害指令标识和警示语句,督促员工做好护耳个体防护,并做好接噪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
该项目机修岗位中,焊接过程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能对维修人员造成职业危害。因此,焊接作业最好在露天进行,作业过程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减少维修人员接触电焊烟尘的机会。
 根据安监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制定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公司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3预防性告知
加强除尘器的检修维护,保证收尘器收尘有效,及时有效的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除尘系统的吸尘罩应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与水平面的夹角应>45°;如必须设置水平管道时,管道不应过长,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孔,方便清除积尘,防止管道堵塞。
 对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须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处理,防止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接触相关有毒有害作业
夏季要限制操作人员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回转窑附近夏季温度较高,应合理设计工人的巡检路线,减少在设备附近的逗留时间。并加强接触高温危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制定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事前进行培训。进入本项目密闭设备和管道内从事检修作业前应利用通风系统和监测系统改善工作场所条件,确认工作场所无毒、不缺氧、温度适宜。安排密闭空间作业监护人。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的五项原则(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工作适应的原则、健康促进的原则、治疗与康复的原则、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与防护技能教育、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创建有利于工人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已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达到评审专家组的要求同意该评价报告书呈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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