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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5-17 浏览量: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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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20-008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制人
邓琮清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梁生平
项目地理位置
常宁市松柏镇金联村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常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现场调查人员
邓琮清、张敏元
调查时间
2020530
建设单位陪同人
梁生平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祝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梁生平
采样检测时间
2020608日-2020610
评审专家
戴贵生、贺平安、李佐芬
评审时间
2020801


二、单位简介
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常宁市松柏镇金联村,经营范围涉及金矿开采、选矿、冶炼、销售,金矿采矿权面积3.651km2,矿区探明可采原生矿储量122.6万t,平均品位2.64g/t。用人单位包括金矿采矿厂1家、选矿厂2家和冶炼厂1家。用人单位投产以来,其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选矿方法有碳浆、堆浸等方法,主要产品为黄金,现生产规模为300kg/a,现有职工150人。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单元
岗位
接触人数
接触时间(h)
职业病危害因素
来源
采矿厂
钳工钻工
5
-
振动、矽尘、高温、噪声、氨等
爆破、凿岩机钻孔过程会产生噪声、振动、矽尘、氨等
挖机司机
5
8h
矽尘
挖掘过程矿物粉尘逸散
货车司机
4
8h
矽尘
厂内装载、运输过程二次扬尘
卸矿工
4
8h
矽尘
装车、卸车过程粉尘逸散
选矿一厂
挖机司机
1
8h
矽尘
原矿石投料过程会有粉尘逸散
水洗工
6
8h
噪声
水洗装置运行会产生较大噪声
石灰工
3
2h
氧化钙
石灰工投料过程会氧化钙粉尘逸散
圆盘工
3
8h
矽尘、噪声
破碎机在碎石过程会有粉尘产生;破碎机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声
球磨工
9
8h
噪声
球磨机在运作过程会产生较大噪声
压滤工
17
8h
高温、噪声
压滤过程使用电加热,加热过程附近温度较高;压滤设备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声
加药工
1
2h
氰化钠、氰化氢、氢氧化钠
氰化钠投料过程可能会有氰化钠粉末逸散;氢氧化钠投料过程可能会有粉尘逸散;氰化钠与水反应会产生氰化氢
洗碳工
5
3h
氰化钠
洗碳过程滤液中可能还在氰化钠物质,可能会有氰化钠气体挥发
选矿二厂
挖机司机
1
8h
矽尘、噪声
原矿石投料过程会有粉尘逸散
破碎工
1
8h
矽尘、噪声
破碎机在碎石过程会有粉尘产生;破碎机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声
开机工
3
8h
矽尘、噪声
制粒机在制粒过程会有粉尘产生;制粒机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声
加药工
2
2h
氰化氰化氢、氢氧化钠
氰化钠投料过程可能会有氰化钠粉末逸散;氢氧化钠投料过程可能会有粉尘逸散;氰化钠与水反应会产生氰化氢
石灰工
6
6h
氰化钠、氧化钙
石灰工投料过程会氧化钙粉尘逸散;投料过程距离堆浸场很近,可能会有氰化钠挥发
喷淋工
3
2h
氰化钠、氰化氢
喷淋巡检过程需要到堆浸场附近,可能会有氰化钠挥发;氰化钠与水反应会产生氰化氢
吸咐工
5
2h
氰化钠
洗碳过程滤液中可能还在氰化钠物质,可能会有氰化钠气体挥发
冶炼厂
电解工
6
8h
氢氧化钠、氰化钠、高温
电解过程需要添加氢氧化钠,电解液会有氢氧化钠气体挥发;载金碳可能有剩余氰化钠余留;电解炉运行时温度较高,导致室内作业岗位温度高
熔炼工
4
8h
氯化氢、高温、金属粉尘、氯气、一氧化氮
王水分金过程会产生少量一氧化氮、氯气、氯化氢;高频炉运行时会产生高温
公辅设施
化验分析
3
2h
氯化氢、二氧化氮、氟化氢、氨
使用药剂为硝酸、盐酸、氟化氢铵,实验过程可能产生氯化氢、二氧化氮、氟化氢、氨
样品加工
2
2h
粉尘、噪声
载金碳加工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空压机
-
-
噪声
空压机运行过程会产生噪声
渣泵
-
-
噪声
渣泵运行过程会产生噪声
维修
-
-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噪声、紫外辐射、粉尘
电焊、切割过程会产生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
配电设备
-
-
工频电场
配电设备运行会产生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检测地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工种或岗位
CTWACSTEL或LEX,8h检测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挖掘点
粉尘(总尘、呼尘)
挖机司机
2
0
转运点
粉尘(总尘、呼尘)
货车工
2
2
总尘:2.3mg/m³,标准:1mg/m³
呼尘:1.1mg/m³,标准:0.7mg/m³
卸矿点
粉尘(总尘、呼尘)
卸矿工
2
2
总尘:3.2mg/m³,标准:1mg/m³
呼尘:1.5mg/m³,标准:0.7mg/m³
转运(原矿堆场)
粉尘(总尘、呼尘)
挖机司机
2
0
洗矿点
噪声
水洗工
1
0
石灰投料处
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
石灰工
2
0
破碎车间(大球磨)
粉尘(总尘、呼尘)
圆盘工
2
0
噪声
1
1
(检测:93.4dB;标准:85dB)
球磨车间磨矿(小球磨)
噪声
球磨工
1
1
(检测:90.6dB;标准:85dB)
压滤车间(压滤机)
高温
压滤工
1
0
噪声
1
0
浸出-圆桶
氰化物
加药工
1
0
一厂加药处
氢氧化钠
1
0
载金碳收集点
氰化物
洗碳工
1
0
转运(原矿堆场)
粉尘(总尘、呼尘)
货车司机
2
1
总尘:1.5mg/m³,标准:1mg/m³
矿石转运(挖机)
粉尘(总尘、呼尘)
挖机司机
2
0
噪声
1
0
破碎(颚式破碎机)
粉尘(总尘、呼尘)
破碎工
2
2
总尘:9.0mg/m³,标准:1mg/m³
呼尘:3.5mg/m³,标准:0.7mg/m³
噪声
1
1
(检测:94.2dB;标准:85dB)
制粒(制粒机)
粉尘(总尘、呼尘)
开机工
2
2
总尘:4.5mg/m³,标准:1mg/m³
呼尘:1.9mg/m³,标准:0.7mg/m³
噪声
1
1
(检测:90.2dB;标准:85dB)
二厂加药处
氰化物
加药工
1
0
氢氧化钠
1
0
制粒车间(石灰投料点)
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
石灰工
2
0
筑堆(堆浸场)
氰化物
1
0
喷淋、浸出(堆浸场)
氰化物
喷淋工
1
0
二厂分厂氰化钠投料点
氰化物
加药工
1
0
吸附塔
氰化物
吸咐工
1
0
收集池
氰化物
1
0
化验室
氯化氢
样品检测
1
0
氟化氢
1
0
1
0
化验室
噪声
样品加工
1
0
其他粉尘
1
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2.设备布局
符合
3.建筑卫生学
基本符合
冶炼车间未设置有效通风降温设施
4.职业病危害因素
部分符合
卸矿、破碎、制粒等岗位粉尘、噪声超标
5.职业病防护设施
不符合
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未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措施
6.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应急救援设施种类不全,缺少有毒气体报警器、喷淋洗眼等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近三年未开展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8.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9.辅助用室
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部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作业现场告知卡、警示标识需进一步完善
13.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部分符合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建议未进行落实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采矿业,细分为贵金属矿采选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该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综合分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1-1 建议整改措施

类型
建议整改措施(立即)
1
职业病防护设施(噪声
用人单位选矿一厂球磨机运行时噪声较大,未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以致作业人员噪声接触强度超标。建议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2
职业病防护设施(粉尘
用人单位采矿厂挖掘、装运过程产生较大粉尘,选矿二厂破碎、制粒过程产生较大粉尘,未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以致作业人员粉尘接触浓度超标。
① 采矿厂:建议用人单位剥离、采矿过程中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后喷雾,自卸卡车运输道路利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挖机、装载机和自卸卡车驾驶室应密封设计;露天采坑、运输道路等无组织扬尘点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佩戴正规防尘口罩,并定期进行更换。
② 选矿二厂:建议用人单位工艺许可下,对破碎机、制粒机产尘点进行密闭,防止粉尘扩散;如无法实现密闭,建议在作业点附近设置移动抽风除尘装置;佩戴正规防尘口罩,并定期进行更换
3
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劳动者有一定急性职业损伤的风险。用人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存在较大缺失。建议用人单位在选矿一厂、选矿二厂的浸出处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冶炼厂和化验室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建议用人单位设置事故通风设备设施;用人单位冶炼厂、化验室和选矿厂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有喷溅到作业人员皮肤黏膜的风险,建议在作业点附近设置喷淋装置和洗眼设备等冲洗用设备设施;建议用人单位对氰化钠溶液泄漏事故设置相应泄险设施
4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本报告书表6-1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要求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检人群用人单位所实施的职业健康检查仅针对在岗期间体检,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开展上岗前、离岗时体检建议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选择并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施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报告的获取与告知、健康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置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持续改进性建议
2-1 持续改进措施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及时)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危害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粉尘和化学有毒气体,除采取表13-1中的立即整改措施外。建议用人单位在条件许可下采取自动化、机械化、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实现人员隔离操作,如碎矿筛分采用PLC连锁、球磨机给矿计量采用电子秤变频调频,加药设备应优先采用先进的自动化计量加药设备,减少手工作业;建议用人单位在冶炼厂电解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兼作事故通风,其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2
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应急救援能力较薄弱,应急救援设施种类不齐全,除采取表13-1中的立即整改措施外。用人单位使用剧毒物品氰化钠,属于高风险企业,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区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建议用人单位应不断完善应急救援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箱、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应急救援通信设备等;建议用人单位在氰化钠投料配料区和浸出区准备氰化物急性中毒急救药品亚硝酸异戊酯或二甲氨基苯酚、亚硝酸钠和硫代硫酸钠注射液、高渗葡萄糖和维生素C;NaOH加药处附近应准备灼伤应急处理药品如3%硼酸和青霉素眼膏等;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开展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将演练结果进行公示
3
职业卫生管理
通过现场调查发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存在一些不足。建议用人单位按报告书表11-1“防尘标识、防毒标识、防噪声标识图例”布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建议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与分布等情况、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记录等文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建议用人单位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厂区公告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建议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无隐瞒或者欺骗
4
其他补充建议
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注意工作中每小时后要做短暂的休息,预防固定姿势作业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损伤:工作台、椅的高度,前臂与上臂、大腿与小腿成 90 度左右为适宜、工间休息做保健操等。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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