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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恒胜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3-03 浏览量: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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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20-050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衡阳市恒胜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制人
肖琳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衡阳市恒胜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江飞鹏
项目地理位置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畔塘组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衡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现场调查人员
肖琳、张敏元
调查时间
20201123
建设单位陪同人
江飞鹏
采样检测人员
张敏元、祝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江飞鹏
采样检测时间
20201127日-20201129
评审专家
吴成秋、李佐芬、贺平安
评审时间
20201218
 
 
 
 


二、单位简介
衡阳市恒胜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通过IS9002国际质量认证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固定资产1.5亿元,熟料生产基地为湖南金山水泥公司。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工艺设计先进,生产设备精良,拥有年产60万吨水泥生产线,公司先后被省、市授予“质量五十强”、“质量信得过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主要产品为“金雷”牌PO45.2 、PO32.5旋窑散装、包装水泥,此外,还大量供应新标准砌筑水泥。产品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广大用户赞誉,“金雷”牌水泥历年被省消费者委员会评为“湖南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
单元
工作场所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来源分析
工人接触
方式
接触岗位
 
磨机车间
上料及提升系统
水泥粉尘
原材料进料过程中逸散产生
作业
上料工
噪声
破碎机、链斗输送机排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
皮带传输机
水泥粉尘
原料粉磨通过传输过程中逸散产生
巡检接触
皮带工
噪声
皮带传输机运行过程中产生
辊压机
水泥粉尘
原料辊压过程中逸散产生
巡检接触
辊压机工
噪声
辊压机、电动机运转产生
磨机
水泥粉尘
原料传输过程和成品出磨机传输过程中逸散产生
巡检接触
磨机工
噪声
磨压机、电动机运转产生
包装车间
水泥双嘴包装机
水泥粉尘
水泥入库机、斜槽、包装等过程
巡检接触
包装
噪声
带式输送机、包装机及其电机、斜槽、收尘器等运行时产生
水泥散装(下灰区)
水泥粉尘
散装水泥装车
作业
散装工
噪声
带式输送机、振动筛运转时产生
水泥包装区
水泥粉尘
装水泥装车
作业
袋装工
噪声
包装机、带式输送机、振动筛运转时产生
公辅设施
化验室
 
化验室储存和使用化学试剂
作业
化验
堆棚
水泥粉尘、噪声
堆场堆料机布料
在全封闭的驾驶舱内
铲车司机
机修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电焊及砂轮操作时产生粉尘逸散
作业
机修工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
电焊时产生有毒物质逸散
噪声
砂轮打磨工件时产生
工频电场
厂内高压输电设备及各种高低压配电室可产生工频电场危害
手传振动
砂轮打磨时产生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定点检测
CTWA及LEX,8h检测合格率
检测
点数
超标
点数
1
化学因素
水泥粉尘(总尘)
7
2
71.4%
2
水泥粉尘(呼尘)
7
2
71.4
3
工频电场
1
0
100%
4
物理因素
噪声
7
1
85.7
5
游离二氧化
2
/
/
6
照度
3
/
/
7
气象条件
2
/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
生产区未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有一定的角度。
2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3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2个岗位粉尘、1个岗位噪声超标。
4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水泥包装和袋装岗位除尘设施有待完善;
辊机岗位减震降噪设施有待完善;
5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处置方案及演练有待完善。
6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
7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在岗人员个人防护设施执行不到位。
8
辅助用室
符合
-
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11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基本符合
作业场所、作业点设有警示标识,但不全面,有待完善。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签订了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但厂区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栏,未对危害情况进行公示。
13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培训记录不完整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在评价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符合
用人单位以前未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类水泥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分类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组织管理
a)部分作业场所、作业点存在警示标识欠缺;
b)厂区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栏,未对危害情况进行公示。
①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存在危害作业点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标识设置可参照报告书表11-1。
②用人单位应在厂区入口或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③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异常者进行复查、调离等处理,对确诊的职业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安排,处理过程应记录并归档在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程措施
a)包装车间包装和袋装过程中水泥粉尘超标;
b)磨机车间磨机噪声超标;
 
用人单位整个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粉尘,贯穿整个工艺,产生的粉尘容易造成污染,如果处理不当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①针对包装车间包装岗位粉尘逸散情况,在技术条件允许情况下,降低包装机转速,优化袋装措施,加强对粉尘逸散围挡,完善尘器除尘效果;
②噪声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另一关键控制因素,建议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时刻关注新工艺、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强度;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针对噪声危害最重且目前无法从工艺技术上得到解决的破碎、辊压机等岗位,建议作业人员按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通过个体防护,达到相关要求。
个体防护
部分岗位防尘口罩发放与使用周期不符
用人单位产尘点较多,各作业点粉尘危害程度不一,应针对岗位特点和防护用品使用寿命,合理制定防护用品(尤其是防尘口罩)发放周期,佩戴要求,确保防护用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 持续改进性建议
序号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
1
组织管理
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②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指导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③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当地卫生监督管理局申报。
④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针对企业职业危害事故风险,增加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处置方案,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用人单位应在现有基础上,补充外部救援情况,与当地医院建立合作联系
强化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工作时,及时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
工程技术
包装车间包装工和袋装工水泥粉尘超标,在条件允许下,可以采用新工艺,工作人员原距离操作,减少作业人员粉尘接触机会。
②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关注新技术、新设备,优先考虑设备革新,从源头控制粉尘和噪声强度。
③暂无法采用工程措施进行防护的岗位,直接接触危害岗位(含巡检岗位)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
3 预防性建议
序号
类型
建议措施(预防性)
1
其他补充
建议
a)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b)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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