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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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KP-2018-026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祁东县财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轻质陶粒制品建设项目 | ||
报告编制人 | 吕保龙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祁东县财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蒋旭方 | 项目地理位置 | 祁东县归阳镇财宏村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祁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吕保龙 | ||
调查时间 | 2018年11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蒋旭方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敏元、谢阳平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蒋旭方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年11月21日~23日 | ||
评审专家 | 贺性鹏、廖翠凤、贺平安 | ||
评审时间 | 2019年01月07日 |
二、 单位简介
陶粒可用于现浇混凝土楼面垫层,高层建筑外墙体、抗震墙、电梯间墙、屋面保温、找坡、上车楼面。在造船、桥梁工程、窑炉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油田工程中有着广泛的用途,更是生产网架轻质隔墙板、屋面保温板、空心砌块、吸声砖、不定型耐火浇注等理想骨料。近几年来应用途径不断扩展,也用于热工设备、保温库、高速公路、无土栽培绿化等。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建筑物也随之增加,对砂石的需求不断提高,而轻质性的陶粒拥有许多优良性能,能够更好的取代重质砂石。
为了满足市场对陶粒的需求,祁东县财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个轻质陶粒厂年产5万立方轻质陶粒厂。
三、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 评价 单元 | 子单元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产生原因 | 存在 形态 | 存在地点/ 岗位 |
1 | 生产 单元 | 配料子 单元 | 其他粉尘 | 铲车混料及搅拌机搅拌过程 | 固态 | 配料岗位 |
重油 | 铲车混料及搅拌机搅拌过程 | 液态 | ||||
全身振动 | 铲车运行 | - | ||||
噪声 | 铲车运行 | - | ||||
2 | 制粒子 单元 | 其他粉尘 | 制粒机制粒过程 | 固态 | 制粒岗位 | |
噪声 | 制粒机制粒过程 | - | ||||
3 | 回转窑煅烧子单元 | 矽尘 | 磨煤机磨煤过程 | 固态 | 磨煤岗位 | |
噪声 | 高温作业环境 | - | ||||
矽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 | 煤粉从窑头被引风机喷入窑内燃烧过程 | 固态、气态 | 回转窑煅烧岗位 | |||
高温 | 高温设备运行 | - | ||||
噪声 | 引风机、回转窑等设备运行 | - | ||||
二氧化硫、氢氧化钠 | 脱硫过程 | 液态、气态 | 脱硫岗位 | |||
噪声 | 脱硫过程 | - | ||||
4 | 成品包装子单元 | 其他粉尘 | 陶粒筛选、皮带输送及包装过程 | 固态 | 包装岗位 | |
高温 | 高温作业环境 | - | ||||
噪声 | 陶粒筛选、皮带输送及包装过程 | - | ||||
5 | 公用辅助 单元 | 供电 | 工频电场 | 变压器、配电屏在变配电过程 | - | 配电房 |
6 | 维修 |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电焊、砂轮维修过程 | 固态 | 维修作业点 | |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 电焊维修过程 | 气态 | ||||
手传振动 | 砂轮维修过程 |
| ||||
电焊弧光 | 电焊维修过程 | - | ||||
噪声 | 电焊、砂轮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行 | - | ||||
作业环境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 受维修作业的环境 影响 | - | ||||
有限空间作业 | 维修回转窑设备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检测点/岗位 | CTWA或LEX,8h检测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化学有害因素 | 矽尘(总尘) | 2 | 2 | 1 | 1 |
矽尘(呼尘) | 2 | 2 | 1 | 1 | |
煤尘(总尘) | 2 | 0 | 1 | 0 | |
煤尘(呼尘) | 2 | 0 | 1 | 0 | |
其他粉尘 | 3 | 0 | 3 | 0 | |
二氧化硫 | 2 | 0 | 1 | 0 | |
二氧化氮 | 2 | 0 | 1 | 0 | |
一氧化碳 | 2 | 0 | 1 | 0 | |
物理 因素 | 噪声 | 7 | - | 5 | 1 |
四、 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 项目 | 判断 | 不符合项简要说明 |
1 | 布局评价 | - | - |
1.1 | 总体布局的功能分区及其方位 | 符合 | - |
1.2 | 建筑物内功能分区及其方位 | 符合 | - |
1.3 | 设备布局 | 符合 | - |
2 | 建筑设计卫生 | - | - |
2.1 | 防尘建筑设计 | 符合 | - |
2.2 | 防毒建筑设计 | 符合 | - |
2.3 | 防高温建筑设计 | 符合 | - |
2.4 | 防噪声建筑设计 | 符合 | - |
2.5 | 自然通风 | 符合 | - |
2.6 | 全室机械通风 | 符合 | - |
2.7 | 空气调节 | 符合 | - |
2.8 | 采光照明 | 符合 | - |
2.9 | 生活辅助设施 | 符合 | - |
3 | 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 | - | - |
3.1 | 自动化水平 | 符合 | - |
3.2 | 密闭化程度 | 符合 | - |
3.3 | 设备材质及特殊要求(如泵/阀)类型 | 符合 | - |
4 | 职业卫生检测 | - | - |
4.1 | 检测结果分析 | 部分符合 | a)煅烧工接触矽尘(总、呼)CTWA、超限倍数检测结果超标。 b)磨煤工接触噪声LEX,8h检测结果超标。 |
4.2 | 不合格点整改情况 | - | - |
4.3 | 关键控制点分析 | 符合 | - |
5 |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 - | - |
5.1 | 岗位防护设施设置 | 符合 | - |
5.2 | 应急救援设施设置 | 部分符合 | a)该项目未制定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中毒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b)该项目未制定有关于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c)该项目未制定检维修作业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d)该项目未制定密闭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
5.3 | 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 不符合 | a)该项目铲车工、制粒工、煅烧工、磨煤工、包装工等工种作业时可接触噪声,该项目未为铲车工、制粒工、煅烧工、磨煤工、包装工等工种配备防噪声耳塞。 b)该项目煅烧工作业时可接触高温,该项目未为煅烧工配备防高温手套。 c)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工人佩戴纱布口罩,纱布口罩不具备防尘、毒要求。 |
6 | 职业卫生管理 | - | - |
6.1 |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 部分符合 | 该公司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
6.2 | 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 | 符合 | - |
6.3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 | 符合 | - |
6.4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及执行 | 符合 | - |
6.5 | 职业病危害告知落实 | 部分符合 | a)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b)该公司未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 |
6.6 |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及执行 | 符合 | - |
6.7 |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执行 | 符合 | - |
6.8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 部分符合 | 该公司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生产车间设置警示标识,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 |
6.9 | 职业病危害申报 | 符合 | - |
6.10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 符合 | - |
6.11 | 职业卫生防护经费使用 | 符合 | - |
7 | 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该项目未依照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7.1 | 体检机构资质 | - | - |
7.2 | 受检率 | - | - |
7.3 | 项目与周期 | - | - |
7.4 | 复查人员、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合理处置 | - | -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细分可归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与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本次评价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为严重类。
五、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a)建议建设单位制定《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中毒事故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受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高温中暑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等应急救援预案及规程,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b)按照《该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资料的归档整理,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要针对各岗位接害因素进行,接害因素要全面准确,体检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可见报告F3.5章节,并将体检结果告知给劳动者本人,认真排除职业禁忌;对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重点关注。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工作,如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按照规定给予送诊和治疗等处置。
c)该公司铲车工、制粒工、煅烧工、磨煤工、包装工等工种作业时可接触噪声,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接噪人员配备的防噪声耳塞(如3M1270防噪声耳塞、3M1110防噪声耳塞)。
d)用人单位煅烧工作业时可接触高温,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煅烧工配备防高温手套。
e)纱布口罩不具备防尘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停止发放纱布口罩;并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接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的防尘、毒口罩。
f)建议该项目按照“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中的“革、水、密、风”对粉尘进行控制。
1)革: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如将干法工艺改革为湿法工艺,不产生粉尘;或变革工艺无人员接触粉尘等。
2)水:采用湿式作业避免或减少粉尘,或通过喷雾降尘、湿式凿岩等方式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3)密: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如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机结合,使密闭系统内保持一定负压,可有效防止粉尘逸出。
4)风:通风除尘是通过合理通风来稀释和排出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一种除尘方法。
g)用人单位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的建设项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h)用人单位今后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同时和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i)该项目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参见表3-1补充完善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
2、持续改进性建议
a)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b)企业负责人应当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c)在今后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工程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个人防护、健康监护等综合措施,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
d)做好生产设备、各类防护设施的维护,作业工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e)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单独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台帐、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每年委托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单位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企业的概况、使用的原辅材料的名称和用量、中间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产品的名称和产量、生产设备的名称、数量及在车间内的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各车间生产员工总数和男女员工数、每个车间内各岗位的员工总数和男女员工数、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浓度或强度、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各岗位员工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名称、数量及更换的周期、员工更衣室或休息室的设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性健康监护情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员工出现职业性损伤时的处理情况、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内容。
f)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3、预防性告知
a)对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须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须及时处理。
b)在夏季要限制操作人员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并加强接触高温危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c)设备检修时,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空间的事先通风排毒,监测好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浓度,作业点安全了方可进入,同时,应佩戴好空气呼吸器。
d)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的五项原则(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工作适应的原则、健康促进的原则、治疗与康复的原则、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与防护技能教育、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创建有利于工人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六、 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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