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0734-8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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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ZP-2018-033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湖南祁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报告编制人 | 吕保龙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湖南祁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周文龙 | 项目地理位置 | 衡阳县井头镇东山村石滩组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祁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吕保龙、张敏元 | ||
调查时间 | 2018年8月11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文龙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敏元、吉泽翔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文龙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年8月25日-2018年8月27日 | ||
评审专家 | 李佐芬、贺性鹏、唐文清 | ||
评审时间 | 2018年11月2日 |
二、单位简介
湖南祁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水泥公司旗下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水泥有限公司,是湖南省建材行业骨干企业,公司前身为湖南省祁东洪城水泥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2005年元月改制为民营企业, 2009年7月更名为湖南祁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街道洪塘町村,总占地面积125亩,建有三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公司于2007年新建一条日产能力为1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130万吨,并充分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于2007年投入使用,投产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车间/部门 | 岗位/ 工种 | 定员(人) | 工作场所及工作 内容 |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触方式 | 接触时间 |
生产 单元 | 投料岗位 | 6 | 驾驶行车投放原辅料 | 粉尘(总、呼)、噪声 | 直接接触 | 4h |
粉磨车间 | 9 | 定期按固定巡检路线熟料库、粉磨机等进行日常点检;每两小时巡检一次,每次30min。 | 粉尘(总、呼)、噪声 | 直接接触 | 4h | |
包装车间回转式包装机 | 4 | 打包机操作,套取包装袋 | 粉尘(总、呼)、噪声 | 直接接触 | 6h | |
包装车间散装机 | 2 | 负责散装水泥装车(启停设备) | 粉尘(总、呼)、噪声 | 直接接触 | 4h | |
包装车间 | 4 | 负责袋装水泥装车(人工码垛) | 粉尘(总、呼)、噪声 | 直接接触 | 6h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检测点 | CTWA或LEX,8h检测 | CTWA及LEX,8h 检测合格率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化学因素 | 粉尘(总尘) | 5 | 2 | 5 | 2 | 60% | |
粉尘(呼尘) | 5 | 2 | 5 | 2 | 60% | ||
物理因素 | 噪声* | 5 | 1 | 5 | 1 | 80% | |
注:表中标注*的为等效连续平均强度的概念。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 符合 | -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2个岗位粉尘超标,1个岗位噪声超标。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散装水泥区除尘设施有待完善;减震降噪设施有待完善。 |
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 符合 | - |
辅助用室 | 符合 | -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 符合 | - |
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还未进行网上申报。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基本符合 | 水泥包装岗位/装车岗位的粉尘逸散问题未彻底解决。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属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类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序号 | 类型 | 整改建议 |
1 | 组织管理 |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水泥装包区(包装岗位、散装岗位、装车岗位)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及粉尘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2 | 工程措施 | a)用人单位整个生产过程粉尘产生点多,这些点产生的粉尘容易造成污染,如果处理不当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针对包装岗位、装车岗位粉尘逸散的情况,应加强水泥放料口与包装袋进料口的密封性,或根据具体情况加大吸尘罩的功率,及时清扫地面及机器上逸散的粉尘。 b)噪声是用人单位单位职业病危害另一关键控制因素,建议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时刻关注新工艺、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强度;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针对噪声危害最重且目前无法从工艺技术上得到解决的破碎、粉磨等巡检岗位,建议作业人员按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通过个体防护,达到相关要求。 |
2、持续改进性建议
序号 | 类型 | 持续改进措施 |
1 | 组织管理 | a)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b)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指导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c)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
2 | 工程技术 | a)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 b)关注新技术、新设备,优先考虑设备革新,从源头控制粉尘和噪声强度。 |
3、预防性告知
序号 | 类型 | 建议措施(预防性) |
1 | 其他补充 建议 | a)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b)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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