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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库宗桥镇古井采石场职业病危害效果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量: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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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HAOHZP-2016-039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衡阳县库宗桥镇古井采石场职业病危害效果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制人

邓琮清

评价单位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衡阳县库宗桥镇古井采石场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军良

项目地理位置

衡阳县库宗乡古井村

现场调查人员

邓琮清

调查时间

2017年4月1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军良

采样检测人员

屈斌、张敏元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军良

采样检测时间

2017年4月11日

评审专家

贺性鹏、戴贵生、杨清波

评审时间

2017年5月2日

 

二、单位简介

衡阳县库宗桥镇古井采石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建于2013年,位于衡阳县库宗乡古井村。用人单位采矿区面积0.0111km2,属建筑用石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用人单位投资总额300万,现有人员10人,生产规模为建筑灰岩10万t/a。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工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生原因

存在

形态

存在地点/岗位

a)生产单元

1

穿孔爆破

石灰石粉尘

穿孔过程

固态

穿孔岗位

高温

高温作业环境

-

噪声

潜孔钻穿孔等设备运行

-

2

挖掘、破碎

石灰石粉尘

铲装、运输过程

固态

挖掘岗位

高温

高温作业环境

-

全身振动、噪声

挖掘机、自卸式汽车等设备运行

-

3

装车

石灰石粉尘

装车过程

固态

装车岗位

高温

高温作业环境

-

全身振动、噪声

铲车等设备运行

-

二、公辅单元

1

供气

噪声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

-

穿孔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检测点/岗位

CTWA或LEX,8h检测

合格率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检测点数

超标点数

化学有害因素

石灰石粉尘(总尘)

4

1

4

1

75%

石灰石粉尘(呼尘)

5

0

5

0

100%

物理因素

噪声

5

-

5

2

6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平面布局

符合

-

设备布局

符合

-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个别岗位存在粉尘、噪声超标,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下可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穿孔作业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如湿式作业等)。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a)用人单位未制定有关于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b)由于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时间较晚,执行还不够到位,无演练记录。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用人单位尚未组织作业人员到有资质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未配备防噪声耳塞,防护用品种类存在不足。

辅助用室

符合

卫生辅助用室存在严重不足。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基本符合

2017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检测但此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厂区内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栏等告知标牌。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起步不久,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存在不足。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基本符合

计划本次评价完成后衡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

基本符合

由于制度制定时间较晚,相关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执行记录不够完善。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既往未开展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细分可归为土砂石开采(石灰石、石膏开采),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与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本次评价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为严重类

建议

措施与建议建议整改措施

序号

类型

建议整改措施

1

组织管理

a)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的日常检测。并在厂区或车间内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b)建议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c)建议用人单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设置职业卫生警示标志。

d)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通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告知,每年对新进员工或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尤其是对上岗前的劳动者以及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

e)当作业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降温防暑(设置休息室,夏季发放清凉饮料等措施)措施,调整夏季作业时间,避免上午十点至下午三点炎热高温时段进行露天作业,适当减少作业时间。

f)建议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格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2

工程技术

a)建议在钻孔岗位采取湿式作业或设置局部除尘装置,局部通风设施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有害物质发生源。

b)建议用人单位在厂区内设置浴室、食堂等卫生辅助用室

c)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加大工作场所的局部通风,并让员工佩戴防尘口罩等),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

3

应急救援

a)将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免中暑的发生,制定关于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夏季高温中暑的应急救援演练。

b)制定关于爆破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4

个人防护

a)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穿孔工、铲装工、装车工配备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

b)建议加强对接触有粉尘超标或较高的岗位作业工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c)建议加强对接触噪声强度较高或超标的岗位作业工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d)建议加强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

职业健康监护

a)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资料的归档整理,分别建立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b)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要针对各岗位接害因素进行,应加大对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的力度,使每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能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c)对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重点关注。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工作,如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按照规定给予送诊和治疗等处置。

d)夏季在提供设有风扇和空调休息场所的同时,为作业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减少接触高温时间,降低高温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并做好高温体检。

13.2 持续改进性建议

13-2 持续改进措施

序号

类型

持续改进措施

1

组织管理

a)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办法》第四条规定规定要求,将此次现状评价报告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向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b)用人单位会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建议用人单位作业工人进行设备维护时,严格要求遵守操作标准,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急性危害发生的风险。

c)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将现场违规作业行为纳入考核范畴,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公司的规程。

2

工程技术

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

3

个人防护

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13.3 预防性建议

13-3 预防措施

序号

类型

建议措施(预防性)

1

其他补充建议

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2

注意工作中每小时后要做短暂的休息,预防固定姿势作业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损伤:工作台、椅的高度,前臂与上臂、大腿与小腿成 90 度左右为适宜、工间休息做保健操等。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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