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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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HZP-20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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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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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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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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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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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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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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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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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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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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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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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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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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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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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咸塘镇花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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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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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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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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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元、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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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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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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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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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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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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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元、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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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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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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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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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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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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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贵生、李佐芬、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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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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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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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简介
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由原衡南县萤石矿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位于衡南县咸塘镇花江村,注资1500万元,下设萤石采矿厂、选矿厂、建材厂、油酸厂四个生产单位。其中,双江口萤石矿年生产萤石量8万吨,选矿厂设计年处理量7.5万吨。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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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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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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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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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形态
|
存在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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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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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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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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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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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岩机凿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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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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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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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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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作业,木材腐烂,酸性井水与矿石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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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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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手传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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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钻,通风设施运行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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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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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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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燃烧分解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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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
|
爆破点
|
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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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扬尘产生
|
固态
|
噪声
|
爆破产生
|
-
|
3
|
铲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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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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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运矿渣,高压风吹起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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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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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运作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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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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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腐烂,酸性矿井水与矿石中的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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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
|
噪声
|
铲运矿渣,通风设施运行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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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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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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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运行
|
固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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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巷道内
|
噪声
|
提升机运行
|
|
|
5
|
卸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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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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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卸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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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
|
地面卸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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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矿辅助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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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排水
|
噪声
|
水泵运行
|
-
|
水泵房
|
2
|
供电
|
工频电场
|
供电系统运行
|
-
|
配电房
|
混合烃类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
|
柴油发电机运行
|
气态
|
发电机
|
工频电场和噪声
|
柴油发电机运行
|
-
|
3
|
供气
|
噪声
|
空压机运行
|
-
|
空压机
|
4
|
排风
|
噪声
|
抽风机运行
|
-
|
风井
|
5
|
维修
|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电焊过程产生
|
固态
|
维修间
|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
|
电焊过程产生
|
气态
|
电焊弧光、噪声
|
打磨和电焊过程产生
|
-
|
砂轮磨尘
|
打磨过程产生
|
固态
|
三、选矿单元
|
1
|
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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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
破碎机破碎产生
|
固态
|
破碎机、振动筛处
|
噪声
|
破碎机、振动筛等运行
|
-
|
2
|
球磨
|
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
球磨机磨矿产生
|
固态
|
球磨机处
|
噪声
|
球磨机运行
|
-
|
3
|
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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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氟及其化合物
|
浮选过程产生
|
固体
|
浮选区
|
碳酸钠
|
加药过程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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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
噪声
|
浮选机等运行
|
-
|
4
|
烘干、包装
|
萤石混合性粉尘、氟及其化合物、煤尘
|
包装和加煤过程产生
|
固体
|
包装机和烘干炉处
|
噪声
|
包装机和烘干炉运行
|
-
|
高温
|
烘干炉运行
|
-
|
四、选矿辅助单元
|
1
|
给排水
|
噪声
|
水泵运行
|
-
|
水泵房
|
2
|
供电
|
工频电场
|
供电系统运行
|
-
|
配电房
|
混合烃类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
|
柴油发电机运行
|
气态
|
发电机
|
工频电场和噪声
|
柴油发电机运行
|
-
|
3
|
供气
|
噪声
|
空压机运行
|
-
|
空压机
|
4
|
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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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
|
贮运过程产生
|
固态
|
原料堆场、材料库
|
高温
|
夏季室外作业接触
|
-
|
5
|
维修
|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电焊过程产生
|
固态
|
维修间
|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
|
电焊过程产生
|
气态
|
电焊弧光、噪声
|
打磨和电焊过程产生
|
-
|
砂轮磨尘
|
打磨过程产生
|
固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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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接害岗位根据工人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及作业场所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确定;噪声检测结果(等效声级)大于80dB(A)的岗位定为噪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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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序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
定点检测
|
CTWA及LEX,8h检测合格率
|
检测
点数
|
超标
点数
|
1
|
化学有害因素
|
矽尘(总尘)
|
13
|
7
|
46.2%
|
2
|
矽尘(呼尘)
|
13
|
10
|
23.1%
|
3
|
萤石混合性粉尘
|
4
|
0
|
100%
|
4
|
氟及其化合物
|
17
|
0
|
100%
|
5
|
一氧化碳
|
7
|
0
|
100%
|
6
|
二氧化碳
|
7
|
0
|
100%
|
7
|
氮氧化物
|
7
|
0
|
100%
|
8
|
硫化氢
|
7
|
0
|
100%
|
9
|
物理因素
|
噪声
|
21
|
11
|
47.6%
|
10
|
工频电场
|
3
|
0
|
100%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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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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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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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
|
符合
|
-
|
2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3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部分岗位粉尘和噪声超标。
|
4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粉尘和噪声防护设施需进一步加强。
|
5
|
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应急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应加强职业危害事故演练。
|
6
|
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体检覆盖率需进一步加强,体检档案需进一步完善。
|
7
|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
基本符合
|
萤石矿井下作业人员未配备耳塞。
|
8
|
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辅助用室需进一步完善。
|
9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0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制度及规程需根据实际情况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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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
基本符合
|
警示标识及中文说明需按相关要求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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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萤石矿应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和作业场所危害告知。
|
13
|
职业卫生培训
|
基本符合
|
培训记录需完善。
|
14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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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职业危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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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
|
基本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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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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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细分为化学矿开采,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类。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序号
|
类型
|
建议整改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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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不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等,做好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b)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检测结果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c)应针对防护设施所存在的不足,在工艺允许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使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的要求。
e)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生产车间设置警示标识,对进入作业工人进行警示。
|
2
|
|
a)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机械化、自动化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机会,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矿山应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量的供给和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风钻采取湿式打眼和使用水泡泥,严禁打干眼,在距离工作面约50米处安装水幕,放炮前后冲洗巷道周边和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通风系统的定期维修保养,确保生产过程全程均处于正常状态,禁止无风作业。选矿厂破碎车间安装除尘装置,降低车间内粉尘逸散。
b)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更换矿山高噪声设备和选矿厂的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降低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在设备更换之前,应加强作业人员佩戴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和管理。
c)加强放炮通风管理,防止炮烟中毒事故发生,未充分通风任何人不得入内工作。
对采空区、地质构造带、溶洞等废弃巷道管理,进行及时密闭,防止漏风及涌出有毒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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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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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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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人单位结合本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每年的职业健康年度检查计划,并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b)所实施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上岗前(入职前)、在岗期间(入职一年及以上)、离岗时体检;应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后续措施,对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应按要求进行上报、调离等,对观、复查人员应组织复查。
c)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参照本报告书表8-1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要求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检人群。
d)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应及时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对于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给予治疗等处置。对于体检发现的肺功能、纯音气导听阈测试等异常人员应重点关注,并及时做好复查工作。对于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给予调离岗位。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其他疾病或异常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去医院复查。
e)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第49号)第十九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转换岗时的体检记录和汇总资料;职业禁忌的处理情况;职业病人的诊治情况;作业人员劳动制度及其调整情况;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并建立一人一份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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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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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人单位应参考报告书表6-1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选择具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配置、更换,重点是为萤石矿井下作业人员配备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
b)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重点督促接尘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和接噪人员佩戴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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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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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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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b)选矿厂的除尘器和轴流风机、矿井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等应经常维护,保持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和通行人员的通道。矿井通风系统应每年测定一次,并经常检查局部通风和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对全矿职工进行化学中毒急救常识教育,要求工人熟练掌握。
d)夏季在提供风机进行降温的同时,为作业工人供应含盐饮料,减少接触高温时间,并做好高温体检。
e)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并在企业内对培训内容进行宣讲。
f)建议用人单位结合本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职业健康年度检查计划;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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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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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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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今后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b)如今后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接触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c)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向作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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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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